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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等六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10

发文字号

粤卫办[2012]5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0-10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广东省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等六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粤卫办[2012]50号

2012年10月10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我省第二类医疗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角膜移植手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腹膜透析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和《广东省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六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见附件1-6),作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腹膜透析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联系人:郭洁吾,联系电话:020-8371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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