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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产科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0-23

发文字号

内卫办发[2009]1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0-23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全区产科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内卫办发[2009]111号

2009年10月23日

各盟市卫生局,医学院一附院,自治区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为了逐步规范全区产科技术服务,解决产科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2009年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安排,卫生厅定于2009年10月~12月分期分区域举办全区产科技术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产科基本技术。包括孕期高危筛查与转诊,早孕期及其孕期内科合并症及并发症,孕产妇复苏,早产/胎膜早破,产后出血及第三产程急症、孕晚期出血,阴道助产、肩难产、胎儿监护,产科医疗安全、孕产妇死亡评审方法等内容。
  2.采用成人培训方法和技巧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二、培训方式
  按照卫生部高级产科生命支持项目培训要求的成人参与式方式实施集中授课、分组教学与操作实习。培训完成后安排理论考试、和操作技术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自治区培训合格证。对盟市级参加培训人员增加授课能力考核内容,成绩合格者颁发师资资格证书。

  三、参加人员
  1.盟市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主任,产科驻县专家。每个盟市根据名额分配安排盟市级开展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参加本次培训。全区产科技术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各旗县产科急救中心产科主任。
  已参加2008年全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培训班并合格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培训。2008年自治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培训合格的盟市级专家名单见附件2。

  四、分区培训时间、地点
  1.呼伦贝尔市区域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3个盟市27个旗县的人员到呼伦贝尔市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2009年10月28日~11月1日,28日报到,11月2日离会。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贝尔大酒店。
  2.赤峰市区域
  赤峰市、锡林郭勒盟2个盟市24个旗县的人员到赤峰市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30日,26日报到,30日离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呼和浩特市区域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3个盟市27个旗县的人员,自治区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人员到呼和浩特市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2009年11月19日~23日,19日报到,23日离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乌海市区域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4个盟市23个旗县的人员到乌海市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17日,13日报到,18日离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师资安排
  培训由经国家级培训并获得省级师资资格的自治区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专家,部分经过自治区培训并合格的内蒙古林业总医院、赤峰市医院、锡林郭勒盟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的师资承担培训任务。从承办培训班的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海市各安排两名2008年自治区培训合格的人员作为分组培训师资协助完成操作实习任务。全区2009年产科技术培训师资名单见附件3。
  请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积极支持本次培训班,协调安排好有关专家的工作,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六、培训总结
  1.请各承办培训班的卫生局在培训结束后的两周内向卫生厅妇社处提交培训支出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培训实际参加人数、举办天数,食宿等各项支出清单。并附培训班报到册。
  2.培训师资负责起草本区域培训情况总结,于培训班结束后两周内,交到卫生厅妇社处。具体内容包括培训参加人数,参加人员技术职称情况,学习状况,培训考试考核结果;本次培训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培训建议。附培训考试卷,技术操作考核表,授课能力考核表,学员成绩登记表。

  七、其他事宜
  1.培训将进行严格的理论和技术操作考试、考核,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一项内容。请各盟市卫生局认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责成有关专家作为组长,负责培训期间对本地区人员的组织管理;
  2.各盟市卫生局委托参加培训的人员负责携带本盟市的2套教具参加培训。承办培训的盟市负责准备本盟市现有的所有教具;
  3.请各组师资组长做好授课任务分工,检查教具,培训期间的组织协调等有关准备工作;
  4.请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卫生局于2009年10月27日前将参加培训班的回执报到承办培训班的盟市卫生局和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其余三期培训班于2009年10月31日前将参加培训班的回执报到承办培训班的盟市卫生局和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参加培训班回执见附件4;
  5.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车票。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
  6.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带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交到会务组。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联系人
  联 系 人:王义章、杜雪梅
  联系电话:0471-6611745、6944496、6927989(传真)
  电子邮件:nmgwst_fsc@163.com

  2)呼和浩特市卫生局联系人
  联 系 人:金玉琴
  联系电话:0471-4606264(传真),13789415793
  电子邮件:hhhtswsjfsk@163.com

  3)呼伦贝尔市联系人
  联 系 人:白 宏
  联系电话:0470-8555568(传真),13948704333
  电子邮件:hlbrwsjjfk@163.com

  4)赤峰市联系人
  联 系 人:杨庆艳
  联系电话:0476-5891196(传真),13947631991
  电子邮件:cflibing@163.com

  5)乌海市联系人
  联 系 人:崔智
  联系电话:0473-3998117、2082844(传真),13947345505
  电子邮件:nmwhsfyb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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