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30

发文字号

葫政办发[2016]12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葫芦岛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7-30

颁发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6]122号

2016年7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葫芦岛市公民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办法》(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解决无偿献血“靠天吃饭”的不利局面,确保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一直保持稳步发展,连续8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但随着新农合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临床用血量的快速增长,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季节性缺血等现象时有发生,城市和农村无偿献血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规划、精心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献血工作,要从加强社会管理和关注民生的高度,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宣传动员、经费投入、采血网点布局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

  二、拓宽渠道,广泛宣传
  各地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宣传血液科学知识,采取设置公益广告牌或献血知识宣传栏等形式,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无偿献血先进事迹,免费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并配合做好主题宣传和大型宣传活动。医疗卫生和教育机构要通俗易懂地宣传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的知识,组织编写血液科普知识资料,宣传献血助人的美德。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l5-55周岁人口中的在校学生、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和75%以上。

  三、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在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屋(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负责献血工作的办事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监管职责,合理规划无偿献血近、远期目标。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无偿献血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促进全市城乡无偿献血协调发展。

  四、加强组织,全民参与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和企事业组织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本居住区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身体健康的驻葫高校学生,确保每人在校期间献血一次,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国家机关、部队、各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应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每年度无偿献血人数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5%,农村应按适龄人口总数的3%组织献血。

  五、规范管理,科学用血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与监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合理用血评价机制,广泛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积极稳妥开展自身储血和血液替代治疗等技术,为自体输血的应用创造有利条件,开辟节约用血的新途径,避免因不合理用血而造成血液浪费。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