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21

发文字号

沪卫计办医[2017]00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4-21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沪卫计办医[2017]006号

2017年4月21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2017年本市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以下重点工作内容:

  一、工作任务
  1.科学实施预约诊疗。落实《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应的信息技术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全市预约号源统一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行实名制预约和分时段精准预约,探索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
  2.加强医疗资源调配。根据季节变换、疾病发病情况,结合医疗资源实际情况,科学预判可能出现的就诊高峰,灵活调配门急诊、住院病床和药房资源,确保高峰期医疗秩序平稳有序。
  3.持续提升医疗质量。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加强重点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做好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预防医院感染发生。
  4.推行日间医疗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鼓励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确定手术病种和技术目录,制定日间手术临床路径,逐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探索开展日间化疗等医疗服务。
  5.提升急诊急救水平。按照《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落实院前院内急救书面交接制度,全面实施急诊分级制度;接诊医疗机构要为院前急救开通绿色通道,针对病死率和致残率高的急性病,建立如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急性病多学科诊疗模式,缩短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到接受治疗的时间,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患者院前院内医疗信息共享。
  6.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供多途径的信息查询与推送服务,开展信息化结算支付方式,逐步实现床旁结算、诊间结算,使医疗服务更便捷、公开;探索搭建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实现上转和下转患者诊疗信息共享,保证分级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7.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覆盖所有临床科室,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比例。继续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程规范化的护理服务,强化人文关怀和护理专业内涵建设。
  8.药事管理保障安全。加强药事管理,特别是抗菌药物管理,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对细菌耐药形势进行评价;加强药学学科建设和药师队伍建设,加强各类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升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能力;加大对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合理用药宣传力度,增强院内合理用药宣传氛围,积极推广“上海药讯”微信公众号。
  9.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推进诊疗模式创新,根据中医学术特点,优化完善服务流程;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中药药事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行为和煎药服务。加强中医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10.营造良好人文环境。加强诊区安全与患者隐私保护,为医务人员打造温馨的工作环境,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努力提升医患双方满意度,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改善医疗服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和本市重点工作任务及要求,不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2.各区卫生计生委、办医主体要切实承担对所属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评估考核职责,建立重点工作的跟踪和督导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评估工作成效并积极推广,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3.各医疗机构要根据2017年本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完善相应的制度,创新服务模式,落实有效措施,持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4.请各单位收集、汇总改善医疗服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所属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部队医院,各办医主体负责所属市级医疗机构),形成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全面工作和2017年重点工作),统一填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信息汇总表》,于6月16日和12月15日前报至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办公室。联系人:袁斌,联系电话:23117864、83090065(传真),电子邮箱:shwsjygc@163.com。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