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27

发文字号

广市卫办发[2015]17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安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8-27

颁发部门

四川省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市卫办发[2015]172号

2015年8月27日

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广安经开区社农局、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协兴园区人社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深刻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8.12”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爆炸和陕西省商洛市“8.12”山体滑坡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省、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结合卫生计生实际,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政府、市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检查对象
  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和广安经开区社农局、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协兴园区人社局及其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检查重点
  (一)医院、卫生院、医疗诊所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
  (二)各单位的高层、地下建筑,正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施工现场,危旧建筑;
  (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藏室、实验室、药房、药库;
  (四)供氧中心、氧气瓶存放库房、放射源存放场所;
  (五)供电供水供热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等设施设备。
  (六)医疗安全。

  五、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各地各单位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督促检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采取全面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对各地各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克服侥幸麻痹松懈思想,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委机关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赓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将工作安排到一线、责任落实到一线、监督检查落实到一线的良好局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将会纳入年度考核,各地各单位要严防搞形势、走过场,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纪律,强化督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责,强化督导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把安全隐患当成安全事故来整改。各单位“一把手”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主要领导要跟踪督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发生有影响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出事故谁负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追究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进一步规范12350举报电话的管理和使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四)健全制度,畅通信息。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及隐患排查等制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各地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报市卫生计生委,并于每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在12月22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上报。各项资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 系 人:严 敏
  联系电话:2360180
  传 真:2344120
  联系邮箱:gaswjwbgs@163.com

  附件:广安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览表

  检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称查内容   检查要点   检查记录   备注
  一   责任落实情况   1.各地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医疗安全事故应急和处突机制的建立、医疗纠纷协调处置机制并全部上墙公示。    
  2.各地各单位是否做到“五个全覆盖”,即 “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全覆盖、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是否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3.各地各单位是否开展“五大行动”及落实情况。    
  4.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建立检查台账,隐患整改是否做到“五落实”。    
  6.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是否组织单位职工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是否有学习记录,是否有贯意见及工作安排。    
  8.各地各单位是否有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中省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的记录    
  9.各地各单位是否有各项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记录    
  10.各地各单位是否有安全工作培训记录    
  11.各地各单位是否有巡查记录    
  12.各地各单位是否有重点安全工作整治资料(整改方案、整改记录、整改结果、工作信息、工作图片等)。    
  二   消防安全   1.是否全面排查火灾隐患。    
  2.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3.是否强化重大节点消防安全检查。    
  4.是否宣传消防 “三提示”和设置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    
  5.是否开展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6.消防设施及报警设施设置是否完好、是否开展检查、维护、保养。    
  7.是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    
  8.是否有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和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    
  9.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开展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    
  10.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控制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高压锅、氧气瓶等易爆、易燃医疗设施器材的存放保管是否规范。    
  12.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现象。    
  13.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实施演练活动。    
  14.是否有影响逃生的门窗设置、灭火救援障碍物。    
  15.出租门市等附属场所消防手续变更是否完善。    
  16.是否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17.是否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三   密集场所   1.是否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作为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是否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对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人流拥挤和暴涨等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安全提醒和采取分流疏导措施。    
  3.是否制订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的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   特种设备和 危险品安全   1.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车辆、水电气、检验(实验)室、药品(生物制品)仓库等重点位置,毒麻精神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重点物品的管理。    
  2.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废弃、使用等环节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是否进行隐患排查及排查整改情况。    
  3.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各操作环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处理。    
  五   电梯运行安全   1.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电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是否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运行管理体系的规章制度。    
  3.是否组织个实施电梯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计划等各项工作。    
  4.是否在重要场所张贴放置电梯安全宣传资料,。    
  5.是否建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配齐相应急救设备设施。    
  六   在建工地 及老危楼   1.施工单位是否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从事生产建设。    
  2.在建工地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规程操作,是否采取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是否规范,工地内建筑垃圾是否有序堆放,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牌。    
  3.老危楼线路是否老化,防火设施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完善,是否设立危楼标识,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避险应急预案等。    
  七   汛期安全   1.各单位是否建立汛期应急预案。    
  2.是否开展汛期应急培训。    
  3.是否采取每周排查制度。    
  4.是否制定特殊天气时段应急措施。    
  5.是否备足汛期应急药品和物资。    
  八   车辆安全   1.是否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教育    
  2.是否加强对单位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3.是否存在病车上路和超员、超速、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九   应急值守   1.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    
  2.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是否保持通信畅通、是否主动收集辖区内各种突发事件信息,接到救援指令,是否第一时间逐级报告,120分中心指挥系统是否高度灵敏、及时、准确指挥调度辖区120网络医院。    
  3.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是否健全,应急药品准备是否充分。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被检查单位留存一份,检查组人员带回一份市卫生计生委存档。

  检查组签字: 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 检查日期: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