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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离休人员医疗证年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2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咸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25

颁发部门

陕西省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离休人员医疗证年检的通知

2014年11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为了维护离休人员切身利益,确保离休人员享受医疗待遇不受影响,现就开展2015年度离休人员医疗证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二、年检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东楼203室)

  三、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经办人带离休人员医疗证、上月离休费发放凭证及离休人员花名册按时参加年检。

  电话:33210896

  附:咸阳市离休人员医疗证年检花名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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