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第二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课程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9-02

发文字号

内卫科教字[2004]29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9-02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第二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课程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卫科教字[2004]294号

2004年9月2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二附院,内蒙古林业医疗集团:

  为了落实全国人才会议战略部署,进一步贯彻《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参加法律、公共管理、经济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精神,加强对公共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公共管理学位教育,培养符合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要求的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管理专门人才,推进公共卫生建设和城镇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在成功举办第一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课程班的基础上,继续联合举办第二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课程班(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提高在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当前,我区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农村牧区卫生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加强我区在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培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对于促进我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符合条件和有学习积极性的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干部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将附件《第二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班课程班招生简章》及时下发各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盟(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以适当的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卫生管理人员报名参加学习;

  二、报名参加学习的同志,请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有关材料寄送指定地点。

  三、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鼓励卫生管理人员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同时,为参加学习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二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