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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8

发文字号

淮卫发[2016]4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淮安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3-28

颁发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淮卫发[2016]45号

2016年3月28日

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各县区卫生计生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淮安盐化新区社会事业局,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督办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附: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化医改为重点,以强医惠民为宗旨,以服务发展为导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三推进”,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联动”,全力打造“医在淮安”新境界。

  一、科学编制“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1.认真做好“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围绕“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的重大问题,系统研究健康淮安、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以及深化医改的任务,加快完成淮安市“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淮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淮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淮安市建设健康城市(2016-2020)规划、淮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功能,协调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运作。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在财政补助、医保结算、医院绩效工资总量、院长年薪挂钩等方面的运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院长负责制,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制定人员备案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备案制人员实行同岗同酬。稳步推行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积极落实好政府6大项投入政策,科学核定、逐步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监测,完善公立医院床位、护理等价格管理政策,探索建立以合理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政策。
  3.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提升基层能力为重点,加强医联体建设,健全以分工协作关系为纽带的双向转诊制度,注重发挥医保制度和价格政策对分级诊疗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合理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在城市,全面推行市区一体化,发展区域性纵向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在农村,全面推行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基层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落实市政府“十件实事”,大力实施城区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
  4.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6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425元。稳步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积极推进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改革,调整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推广新农合“管办分开”,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业务经办。在市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制定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方案。
  5.健全药品采购供应保障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民营医疗机构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方式和路径,探索开展儿童和老年人基本用药保障工作,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组织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计划申报、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建立健全短缺药品预警机制,通过设立监测哨点,定期收集分析药品短缺信息,协调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加强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6.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基层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方式和绩效工资政策,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的财政补助方式,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增长调控机制,加大基层机构内部自主分配的力度,切实提高一线医疗技术骨干实际收入水平。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柔性使用,对符合政策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政策衔接办法。
  7.扎实推进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快推进市县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等5大数据库,提高6大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务实应用水平。实施“三个一工程”,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加大健康档案维护更新和使用力度,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逐步开展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疾病管理、线上支付、在线随访等业务应用。

  三、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8.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实施全面两孩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与加强出生人口风险防控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衔接有序。
  9.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开展“生育登记Thank you(散快优)”行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改进特殊情形再生育管理,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和加强县、乡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10.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准确把握其新内涵、新任务,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十三五”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体系与创建活动,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1.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整治“两非”工作取得实效;大力开展国际家庭日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医养一体的养老新模式,努力提升家庭健康服务能力;争创全国幸福家庭示范市。

  四、全面优化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12.全力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项目经费标准提高至50元以上。实施公共卫生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县区级考核,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加强项目宣传,提高居民利用率。大力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项目覆盖面持续扩大,使更多妇女儿童受益。
  13.积极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重大疾病防治,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进一步完善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加强预防接种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确保以乡镇为单位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抓好慢性病防治重点项目落实,扩大癌症、心脑血管病等重点慢性病筛查和干预项目覆盖面。
  14.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建立与流动人口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均等化运行机制。深化“一盘棋”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开展流动人口网上服务“一键通”行动,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预防、健康管理等健康促进活动,继续实施留守儿童健康促进项目,开展关怀关爱工作,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15.进一步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加强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引导其他医疗机构增设产儿科住院床位,扩大妇幼保健和产儿科住院服务供给,根据省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建设综合医院产儿科和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门诊;依法强化助产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创新爱婴医院品牌。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加强再生育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规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改善避孕药具管理服务,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年内,市、县两级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到位率60%以上,积极争创省级优质服务示范县(区)。
  16.全面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指挥决策协调机制,深化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内涵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17.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力争建成国家卫生城镇1个、省卫生镇2个、省卫生村20个;建成市级卫生镇(乡)3个,市级卫生村30个。积极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2万座,探索开展生态改厕。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提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不断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做好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监测工作。
  18.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和风险监测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与跟踪评价。完成省下达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追踪工作。启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分中心建设,完成哨点医院达标验收授牌。实施市级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构建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追踪体系。全面落实2016年淮安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机制,努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
  19.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优化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协作,稳步推进功能互补、防治结合。

  五、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0.稳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三甲医院内涵建设,加快推进精神、传染等专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步伐。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各县(区)政府要继续办好l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重点扶持精神、妇女儿童、传染、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转设为三级医院。鼓励各类资本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资源短缺或优质特色的专业(科)机构,继续推进与英国信诺、美国CHC公司、香港冠城集团等项目,加快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21.切实筑牢基层服务网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扶持省重点中心镇卫生院争创二级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落实省下达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装备任务。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力争再创成10个,新创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6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20个,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能竞赛。积极培育基层特色科室,城乡联动建设基层特色科室3个。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发挥上引下联纽带作用,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2.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措施,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改善医疗服务流程,深入开展优质护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充分发挥现有27个医疗专业质控小组作用,开展“三查三考三赛一报”活动,狠抓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开展市级平安医院考评。巩固完善医患纠纷处置“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创新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体制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100%,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开展医护急救技能竞赛,提升院前急救水平。无偿献血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保障用血安全。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2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县乡村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加快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业、健康养老服务中的特色优势,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化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24.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启动新一轮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加强中医、中药、中医护理、中西医结合等人才培养。遴选中医药领军人才,完成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基层中医临床骨干人才培养任务。深入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中医师承教育。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改革,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25.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系统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研究,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继续实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中药资源普查项目,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6.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强监督与指导,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加大中医药文化惠民力度,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和第四届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创作,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七、全面加强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
  27.努力打造科技人才高地。大力实施“科教强卫”工程,以科技创新、学(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为抓手,推动医学科技进步与创新,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南京医科大学苏北临床医学研究院建设,率先打造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的医学研究基地,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区域带动作用的标志性技术、标志性成果和标志性人才,切实解决苏北地区的临床重大问题,提升区域科研水平。强化重点学(专)科建设与管理,年内力争建成3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大以紧缺型、实用型人才为重点的高层次医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年内引进培养100名硕士及以上医学人才,继续选派100名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学习、访问或进修。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管理,推动医学科技评估与成果推广,启动委科研立项申报与评审工作。
  28.不断夯实基层科技和人才基础。加快实施“5000名基层医学人才培养工程”,2016年拟培养1023名。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现有人员学历水平,培养中专升专科人才200名、专科升本科人才500名。建立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临床模拟训练中心建设,提升师资队伍带教能力与水平,完成省级师资和技能考官培训任务。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承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项以上,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6项。推广城乡基层适宜卫生技术10项以上。

  八、强化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督
  29.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30.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机构、技术、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技术管理,规范机构评价工作。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外资办医政策。加强对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努力实现卫生监督业务流程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的科学化,争取配备手持执法终端模块。深化生活饮用水风险评估工作,配置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系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推行“五零”服务要求即“工作零推诿、服务零投诉、许可零距离、处罚零败诉、队伍零违纪”,打造“卫监365”亲民服务品牌。
  31.抓好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落实情况及干细胞临床应用等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着力推进六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生活饮用水“洁水”行动,游泳场所“舒泳”行动,五小行业“提优”行动,消毒餐具“洁餐”行动,学校卫生“护苗”行动。

  九、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3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实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五项重点权力”行使情况及“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探索实行领导班子、职能处(科)室及一线业务科室“三级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五德”教育,推进药品器械回扣专项治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33.推进行风软环境建设。持续深化“两为”整治,深化“医患一家亲”亲民服务品牌建设,深入开展“101%”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软环境建设水平。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行风评议科学化水平。做好突出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十、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34.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交流。以全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为契机,着力推进全市卫生人才海外培养工作。做好省第12期援圭亚那医疗队的组建、培训工作,切实加强援外医疗队管理。持续深化沪淮、宁淮、港淮、台淮医学合作,加强因公(私)出国(境)管理。
  35.强化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形成舆论声势,引导合理预期。加大典型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情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职业精神,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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