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北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04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2011]1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5-04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

正文内容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北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冀中医药[2011]15号

2011年5月4日

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193号),进一步整理、继承和推广我省名中医的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经研究,决定实施河北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印发项目实施方案,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