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2-10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09]27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2-10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卫发[2009]272号

2009年12月10日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预案的基础上,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并将预案、具体方案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有序、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患者就诊顺畅,有效救治危重患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试行)》(浙卫发[2009]105号)和《浙江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预案》(浙卫发[2009]253号),制定以下三套具体工作方案。

  方案一

  一、在以下疫情情况下启动此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就诊量不超过日常就诊量的50%,全省甲型H1N1流感日确诊人数≤1000例,日在住重症患者≤500例,日在住危重症患者≤200例。

  二、诊治场所
  (一)门诊接诊:设有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企业、学校等医务室。
  (二)普通患者收治: 100家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三)重症患者收治:23家市级重症定点医疗机构。
  (四)危重症患者救治:25家市级及以上重症定点医疗机构。

  三、医疗队伍:
  (一)省级专家:负责对全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指导,重点使用网络会诊系统指导,必要时赴现场指导。
  (二)市级专家:负责对所辖市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指导。
  (三)医院专家:负责对本院收治的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指导。
  (四)临床救治队伍:本院临床救治组成员为主。

  四、设施设备
  使用隔离病房备用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仪器。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启用)

  一、在以下疫情情况下启动此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就诊量超过日常就诊量的50%不超过100%,全省甲型H1N1流感日确诊人数>1000例、≤2000例,日在住重症患者>500例、≤1000例,日在住危重症患者>200例、≤500例。

  二、诊治场所
  (一)门诊接诊:设有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企业、学校等医务室。个别医院门诊量超过医院负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派出医疗队另设临时接诊点。
  (二)普通患者收治:188家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后备定点医疗机构。
  (三)重症患者收治:110家市级定点重症医疗机构、定点后备医疗机构和后备重症定点医疗机构。
  (四)危重症患者救治:41家市级及以上重症定点医疗机构和后备重症定点医疗机构。

  三、医疗队伍
  (一)省级专家:负责对全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指导,必要时派专家驻点指导。
  (二)市级专家:负责对所辖市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指导。
  (三)医院专家:负责对本院收治的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指导。
  (四)临床救治队伍:本院临床救治组为主,卫生行政部门调剂第一梯队人员进入隔离病房。

  四、设施设备
  在使用隔离病房待用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基础上,使用医院其他科室备用的呼吸机、监护仪,原则上在市域范围内调剂,紧急购置呼吸机、监护仪。

  方案三(在方案二的基础上启用)

  一、在以下疫情情况下启动此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就诊量超过日常就诊量的100%以上,全省甲型H1N1流感日确诊人数>2000例,日在住重症患者>1000例,日在住危重症患者>500例。

  二、诊治场所
  (一)门诊接诊:设有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企业、学校等医务室。在政府协调下征用学校、宾馆等作临时接诊点。
  (二)普通患者收治:188家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后备定点医疗机构,在政府协调下征用学校、宾馆等作临时集中收治点。
  (三)重症患者收治:188家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后备定点医疗机构,必要时作医院整体腾空收治甲流患者。
  (四)危重症患者救治:110家市级重症定点医疗机构、后备定点医疗机构和后备重症定点医疗机构,必要时整体腾空某家或某几家医院作危重患者集中收治点。

  三、医疗队伍
  (一)省级专家:负责对全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指导,分片驻点现场指导。
  (二)市级专家:负责对所辖市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指导。
  (三)医院专家:负责对本院收治的重症、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指导。
  (四)临床救治队伍:本院临床救治组,卫生行政部门调剂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人员进入隔离病房。全省35184名临床内科执业医师和14081名临床内科助理执业医师进入随时调用状态。

  四、设施设备
  卫生行政部门调剂辖区内所有可用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供甲流危重症患者使用,追加购置呼吸机、监护仪。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