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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农村基层急救技术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17

发文字号

内卫科字[2011]85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8-17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全区农村基层急救技术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内卫科字[2011]850号

2011年8月17日

各盟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加强我区村(嘎查)卫生室建设和技术支持力度,提高村(嘎查)卫生室人员服务能力,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在呼和浩特举办全区农村基层急救技术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系列教材《急诊急救指导手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中20项常见急救技术操作规范、培训方法与技巧。

  二、参加人员
  各盟市卫生局科教科项目培训负责人1名,指导教师3-4人(其中:蒙医中医医院1人),具体见附件1。各盟市推荐委派的指导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急诊急救临床工作经验(内科和外科)。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8月30~31日,8月29日报到。
  地点:金蓝港会议中心,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大街26号(回民区果园西路北口,金海马家居城斜对面),前台电话:0471-2352277。

  四、有关事宜
  1.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2.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
  3.请各盟市卫生局务必填写《培训班回执》(附件2),并于2011年8月15日前发至卫生厅科教处。

  联 系 人:王润明
  联系电话:0471-6946202(传真)
  电子邮箱:wrm_ws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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