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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安全合理用药专业知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0-08

发文字号

冀食药监药生[2013]6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0-08

颁发部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安全合理用药专业知识培训的通知

冀食药监药生[2013]64号

2013年10月8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1号令),普及药品不良反应知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规范使用药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河北省卫生厅将联合组织开展临床药品不良反应和临床安全合理用药专业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设区市级、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业务人员,二级(含)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及临床药学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临床用药安全、合理使用药品知识;
  2、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
  3、中药注射液安全使用;
  4、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警戒知识介绍。
  以上培训内容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参加培训者授予继续教育Ⅰ类学分。

  三、培训形式
  培训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河北省卫生厅联合主办,由河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河北省药学会、河北省医学会联合承办。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协助通知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在各设区市分期举办,每市1场,每期半天,培训不收费用。
  辛集市、定州市相关人员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参加培训。

  四、培训时间、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由承办单位分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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