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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徐汇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5-15

发文字号

徐府办发[2007]1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5-15

颁发部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徐汇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16号

2007年5月15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2007年徐汇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2007年徐汇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

  2007年是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迎世博行动计划,推进城市化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之年。为顺利迎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各项工作,强化长效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生态环境,现结合徐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预期指标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人为本,关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善区域整体卫生环境。不断健全和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协同网络,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发动社会共同参与,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以市容整治、环境保护、食品及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区的整体卫生水平。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爱卫发[2007]3号),结合本区实际,确定9项主要预期指标: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3、城区绿化覆盖率≥24%;
  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城区无烟草广告;
  7、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9、本区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二、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目标和主要预期指标,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1、继续实施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建设。重点要创建田林街道、康健街道、漕河泾街道部分区域为上海市市容环境示范区;创建田林街道、康健街道、枫林街道、斜土街道部分区域为上海市市容环境规范区。
  2、加大对“乱设摊”综合整治力度。按照《徐汇区迎“世博会”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计划(2006-2008年)》(徐府办发[2006]36号)的要求,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严禁区域(徐家汇商圈、各国领事馆周边、康平路等18条交通主干道两侧)基本消除设摊和跨门营业现象。严控区域(湖南街道、天平街道、上海体育场(馆)、铁路上海南站、光大会展中心、龙华旅游城、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示范区部分主干道两侧)设摊和跨门营业现象明显减少。
  3、全力做好迎“特奥”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牵头落实好上海体育场(馆)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容环境示范区建设成果,加强对动态、静态市容环境及灯光广告设施等方面的长效监督和管理。要结合市容环境、城管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梳理和整治沿街店面、道路两侧等有碍市容景观的现象,全面提高城区市容建设和管理水平。大力加强景观灯光建设。全面实施以上海体育场(馆)、徐家汇、铁路上海南站、龙华旅游城为中心,沪闵路、漕溪路、漕溪北路以及衡山路为主轴线的景观灯光工程建设。
  4、进一步加强对环卫作业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要配置齐全。深入落实城区清扫保洁制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管理。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设部公告2005年第310号)要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设施。
  5、抓好建筑工地综合管理。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部公告2005年第308号)要求,全面规范施工场地隔离护栏的设置标准,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保持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6、强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巩固近年来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成果,不断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做到路面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设卫生宣传栏,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二)加强对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肉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的监管,提高生产加工、流动、消费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水平。积极突破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重点问题的监管难题,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努力形成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格局,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控制能力。
  2、加强公共场所与饮水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文),针对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六小行业的监管,探索公共场所规范化监管模式;继续开展星级宾馆、游泳场馆全程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好许可和日常监督的有机衔接。加强饮水卫生的监管,规范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深化二次供水协管员管理模式,开展水质质量的定期监测与公示工作,做到卫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探索现制现售水监管模式,多部门合作,逐步规范现制现售水市场。
  3、做好菜市场内外环境的综合管理。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三)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加强健康促进理论、方法与公共卫生工作中疾病控制、预防保健、行为干预、健康管理等各类工作的融合与合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系统、街道(镇),深入开展企业、医院、学校等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启动市民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健康行为监测工作,开展社区居民健康素质监测评估。
  2、巩固社区健康教育和社区健康信息报告网的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成果,拓展项目内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两支队伍向健康志愿者发展。广泛开展以“相约健康社区行”等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巩固和完善南站地区等健康教育阵地,在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具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
  3、启动徐汇区外来人员健康教育促进项目,加大对外来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和内涵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创办每月一期的“徐汇健康快报”,增加本区健康教育工作的广度、深度和覆盖面,提高各类人群相关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健康意识和就医习惯。
  (四)着力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沪市府办发[2007]12号),启动徐汇区公共卫生大楼建设项目,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机构的硬件建设。加强传染病监测和疫情预警、预测,做好非典、人禽流感、流感、麻疹、流脑、霍乱、菌痢、急性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逐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强化以外来人口儿童为重点的免疫接种工作,提高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将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历年来的较低水平,不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不发生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死亡事故。
  2、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做好疾病监测、报告、传染病门诊诊疗、健康教育、免疫接种、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实验室检测质控以及个人卫生防护等工作。按照各类预案的要求,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完善有害生物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做到防治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提高单位、居民自我防治的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增进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业务水平,使全区有害生物防治的工作水平上新的台阶;加强执法检查频率,确保有害生物控制达到国家或上海市的标准,不发生乙脑、疟疾等输入性疾病的二代病例。
  (五)大力加强环境保护
  1、全面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徐汇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区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的作用,全面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的53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加强对项目的推进和质量的考核,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2、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控制街道”创建。巩固内环线内已完成创建的5个街道的创建成果,在康建、田林、漕河泾、龙华和虹梅5个内环线外的街道开展“扬尘污染控制街道”创建工作。按照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分工,抓好思想、组织、经费、措施的“四个落实”。运用科学高效的信息网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强化对渣土运输、建筑工地、裸土、市政道路及管线施工、拆房工地及码头堆场扬尘污染的检查监管。
  3、积极实施区域环境监测。严格监测区域内大环境数据和固定源污染数据,按季度发布环境质量季报,为区域的环境质量治理、环境矛盾解决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加强环境监测网络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提供区域环境监测数据。
  4、加大现场环境监察的执法力度。完成重点单位定期监察、建设项目监察和其它监察任务,不断提高环境监察的质量,从现场踏勘中及时发现问题,在现场处置中妥善处理问题,强化执法责任制考核。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树立环境执法队伍的权威。
  5、落实区域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执行对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管理政策,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做好二氧化硫指标的落实和分解工作。加大对产生二氧化硫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力度,督促排放单位达标排放并通过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不断削减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所有需增加二氧化硫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各层面组织体系。将国家卫生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和街道(镇)层面爱国卫生组织和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巩固国家卫生区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分解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爱卫发[2005]6号)要求,区爱卫办、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职责将全区的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各单位严格对照工作责任表,做到定岗、定责、定目标、定进度,确保完成任务。
  3、条块联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和协作,形成合力,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同时,建立必要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情况,及时加强交流,配合推进工作,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4、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大力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动员广大市民、支援者共同参与,从我做起,从家门口做起,为创建美好家园尽一份责任。
  5、严格考核,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区爱卫办、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针对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薄弱环节、市民投诉和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分项目、分阶段逐一检查和验收,并及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标准、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相关部门都要设立和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并在区有关宣传媒体上辟出专门栏目,实施舆论监督。充实并调整市民巡访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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