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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和确认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现场检查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6-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宜昌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6-11

颁发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和确认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现场检查员的通知

2014年6月11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分局,药品不良监测中心:

  为积极推进我市许可及认证的现场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及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的通知》(宜食药监办[2014]25号)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实际情况,市局决定建立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现场检查员库,并对原已经省、市局培训通过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检查员进行资格确认。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荐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检查员
  请各单位根据《新推荐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检查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以下条件推荐新的现场检查员,并填写《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员申请表》(附件2)。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正派、坚持原则;
  2、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正确理解和掌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批发)检查验收标准》的有关内容;
  3、具有药学、医学、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有5年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历;
  4、从事相关监管工作,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工作。

  二、确认原已经培训通过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现场检查员
  各单位对原已经省、市局培训通过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批发现场检查员进行登记确认,并组织填写《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员登记表》(附件3)。

  三、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员的推荐和确认工作,于2014年6月16日前将相关表格的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报市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吴勇,联系电话:6855562,电子邮箱:36180628@qq.com
  2、市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新推荐现场检查员名单进行审核和遴选,市局对符合条件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现场检查员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合格由市局予以登记确认。

  附件:(略)

  1. 新推荐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员名额分配表

  2.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员申请表

  3.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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