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5年8月20日
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控烟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建设无烟北京奠定基础。现将《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京爱卫发[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按照《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标准》(见附件1)要求开展创建控烟示范单位活动,强化各项控烟措施,率先垂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联系人:乔剑平,联系电话:85157185)
附: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京爱卫发[2015]19号
各区县(地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为深入贯彻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发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烟工作典型率先垂范作用,总结、推广各类场所控烟典型经验,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中直机关爱卫办、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建设无烟北京奠定基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各区县爱卫会、各委员部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单位的各级领导要提高落实
《条例》,建设控烟示范单位的认识,加强对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控烟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控烟措施,并率先垂范,把创建控烟示范单位与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建设、优化工作环境等活动结合起来,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的控烟意识
保护公众健康、建设无烟环境是落实
《条例》的根本目的,也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主要内容。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吸烟有害健康等方面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控烟环境和氛围,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控烟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通过会议、讲座、培训、宣传橱窗、标语口号、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以丰富详实的内容向干部职工进行教育,使人们进一步了解吸烟的危害、控烟的紧迫性和可行性。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吸烟与二手烟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
《条例》以及有关控烟工作的政策法规,强化人们的控烟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觉自律。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和促进创建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控烟示范单位工作目标
监督与指导是落实
《条例》,创建控烟示范单位目标的关键环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监督与指导,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落实的办法,把创建控烟示范单位的方法、要求、标准、措施等传授给单位,积极鼓励和推动各单位按照《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标准》(见附件1)要求开展创建控烟示范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单位创建积极性,协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组织学习观摩与经验交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创建效率。
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进行推广
各级爱卫会要根据
《条例》的要求,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努力在本辖区内创建一批各种不同类型的控烟示范单位,树立一批控烟先进典型人物,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进行推广,让大家学有榜样,做有示范。同时,要发挥媒体的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和推广。要完善奖惩办法,对控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其他事项
1.各区县(地区)爱卫会,中直机关爱卫办、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自本通知下发起,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控烟示范单位活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创建一批不同类型的控烟工作典型,以带动各行业的控烟工作;中直及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由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爱卫会负责组织、推荐和管理,所在地区爱国卫生组织协助做好相关的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
2.创建活动由市爱卫会统一组织、协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负责技术指导和具体工作安排,各区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部门负责本区县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及考核评估,协助做好工作督导。创建活动分批、分期开展。第一批应选择不同行业、不同场所控烟基础好,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单位,全市计划完成300个控烟示范单位的创建任务。(见附件2)。
3.各区县(地区)爱卫会、中直机关爱卫办、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于2015年8月25日前确定创建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名单,并报市爱卫会办公室。2015年8月31日正式启动(《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随后下发)。活动期间,市、区县爱卫办、中直机关爱卫办、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要组织创建控烟示范单位标准等相关要求的培训,并开展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督导工作。2015年第四季度市爱卫会将联合有关机构组织评估验收,达到标准的授予首批“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