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漳州市中医院心血管科等7个专科为福建省中医重点专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08

发文字号

闽卫中医函[2015]19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5-08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漳州市中医院心血管科等7个专科为福建省中医重点专科的通知

闽卫中医函[2015]190号

2015年5月8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漳州市中医院心血管科等7个专科(专病)(见附件)为第五批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经专家评审(或复审),已达到相应建设标准,现确定为“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

  重点专科(专病)有效期三年,自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实行滚动式管理,到期重新申报评审。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优良的技术、优质的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