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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争当“鹏城先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02

发文字号

深卫党办[2011]2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02

颁发部门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争当“鹏城先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卫党办[2011]22号

2011年6月2日

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党组织: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争当“鹏城先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组织结合我系统目前开展的创先争优各主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争当“鹏城先锋”,以优异的成绩、良好的风貌迎接党的90周年和大运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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