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中蒙医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单独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6-24

发文字号

内卫中蒙医字[2005]19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6-24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中蒙医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单独评审的通知

内卫中蒙医字[2005]198号

2005年6月24日

各盟市卫生局:

  中蒙医药作为我区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一直以来都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198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单独成立以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自治区中蒙医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中蒙医处归口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下发后,由于各种原因,中蒙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没有独立组织。为了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要求,利于中蒙医药工作的统一管理,更好地使中蒙医药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与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我区中蒙医事业的发展,在我厅的要求下,自治区人事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答复中蒙医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单独评审的函》(内人函[2005]32号),同意中蒙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单设,由卫生厅中蒙医处承担评委会评审期间日常工作。请各盟市卫生局遵照执行,中蒙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由各级中蒙医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