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2011]116号
2011年7月13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和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有关规定,依据中编办《关于明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省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苏编办发[201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09]156号)所明确的职责,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35号)内容中,决定我省开展木制家具制造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强化源头预防,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2、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并完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许可证发放标准、发证流程、现状评估和监督管理等环节,摸索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管理的有效办法,积累经验,为全面启动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依据。
二、试点时间与范围
1、试点时间: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启动时间。
2、试点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木制家具制造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各市选择不少于10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为试点发证单位,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以自定。木制家具制造企业是指用木材材料(包括竹、藤)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企业。包括板材、地板、木门、木窗制造企业,不包括体育器材、乐器、玩具等制造企业。
三、组织领导和管理权限
1、组织领导。省局成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市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机构。
2、管理权限。省安监局指导、监督全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负责中央驻苏和省属企业的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各市安监局负责本辖区内除上述外企业的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7月-8月):组织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调查统计木制家具企业基本情况和职业健康管理现状,研究制定《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各市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2、动员部署阶段(8月):省、市、重点县(市、区)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宣传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试点工作任务、目标及要求,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3、宣传培训阶段(8月-9月):各市组织对试点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学习了解试点方案、许可证发放办法、评价标准和评价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督促试点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4、整改实施阶段(10月-12月):组织试点企业对照许可条件,逐条落实整改;组织相关技术服务力量对试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符合许可条件的试点企业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报送许可相关资料。
5、发证总结阶段(2012年1月-2月):安监部门对试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试点企业按照管理权限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各地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开展许可证试点工作作为把好职业健康准入关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的重要抓手,下大力气抓实抓好;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稳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各地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法规、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技术指导,组织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技术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搞好技术服务,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认真完成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切实改善作业环境,保护职工健康。
4、总结经验。各地要不断总结和分析试点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不断规范和完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机制,为木制家具制造全行业和相关职业危害重点行业全面实施许可证制度积累经验。
附件: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行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启凤 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成员:曹永荣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吴海鹰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副处长
夏天南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调研员
胡业祥 省安监局安监一处主任科员
储剑波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科员
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行业职业卫生安全
许可证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海鹰
成员:储剑波 王兴春
朱宝立 叶明宪
韩雪莲 金光春
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