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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菌卫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6-15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械[2004]1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6-15

颁发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对无菌卫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苏食药监械[2004]123号

2004年6月15日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对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丁栾镇生产的 “无菌卫生材料”进行了曝光报道,其产品质量和生产环境令人触目惊心。为加强源头管理,防范未然,确保我省该类产品的上市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无菌卫生材料类的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各市局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要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这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从曝光报道中吸取教训,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切实加强对该类产品的日常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本辖区内该类产品的安全有效。

  二、检查范围。本辖区内所有生产无菌卫生材料的生产企业,重点是进入手术室的无菌卫生材料产品的生产企业。

  三、检查内容。原辅材料的进货管理、批号管理、不合格品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生产环境控制及有无变相出租证照行为等。

  四、检查方式。各市局自行组织,以突击性检查为主,并将检查情况和发现的不良行为分别作相应的记录。省局将组织人员参加有关市的检查活动。

  五、检查结果及汇总情况(详见附件)于2004年7月20日前报省局医疗器械处。

  附件:卫生材料及辅料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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