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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2-19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07]73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蒙字[2007]738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中蒙医院、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和《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教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于12月3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厅中蒙医处。

  联 系 人:扎拉嘎呼
  联系电话:0471-6944121
  传 真:0471-6939270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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