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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15

发文字号

粤卫办[2013]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15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粤卫办[2013]2号

2013年1月15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1-2013年“广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各医院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科等53个单位作为广东省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以下简称示范病房,见附件1),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科等4个卫生部示范病房单位自动成为省级示范病房(见附件2)。

  各示范病房要继续做好癌痛规范化诊疗工作,并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所在区域癌痛规范化诊疗各项工作。其他暂未创建达标的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作,及时申报示范病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本地区医务人员对癌痛的诊疗水平,督促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癌痛临床诊疗行为,为癌痛患者提供可及、科学的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联系人:郭未艾,联系电话:020-838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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