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二〇一〇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疾控[2010]9号
2010年1月27日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二〇一〇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二〇一〇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目标为重点,在全省开展绩效管理目标落实年活动,继续抓好甲型H1N1流感、鼠疫、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进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一、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能,争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100%设立预防保健科或防保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管理、高血压、糖尿病和重症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按照《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部署和要求,以流动儿童和边缘贫困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 (三)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确保完成16965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一)甲型H1N1流感防控。继续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和“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策略,加强疫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突出抓好学校、社区、农村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加快推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及时有效处置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手足口病防控。坚持“积极应对、冷静应对、科学应对”和“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密切关注重症病例”的防控策略和工作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进一步规范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全面落实以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教育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措施,严防在托幼机构发生暴发流行。
(三)鼠疫防治。落实《河北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以张家口、承德两市和坝上六县为重点,抓实监测和灭鼠两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鼠疫防治综合措施,确保鼠间鼠疫不下坝,人间鼠疫不发生。
(四)艾滋病防治。落实《河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加大艾滋病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加强重点人群艾滋病、性病监测检测、筛查和报告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感染者,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五)结核病防治。紧紧抓住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肺结核患者免费诊断、治疗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保持以县(市)为单位DOTS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70%以上、治愈率达85%以上。认真开展耐多药结核病、TB/HIV双重感染和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和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评估工作。巩固消除麻风病防治成果。
(六)霍乱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落实流脑、乙脑、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性肝炎、食源性寄生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防止发生暴发疫情。
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监测,落实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推广防治技术。
加强对农民工防治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措施,保持常规免疫高接种率水平
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强化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以乡镇为单位“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高接种及时率;不断提高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保证预防接种安全,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认真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适时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降低麻疹发病率。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公示、告知工作,强化第二类疫苗的接种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和冷链更新建设,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诊断鉴定工作。
四、认真落实地方病防治规划,降低地方病危害
认真贯彻地方病防治规划,落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主导措施,保持100%碘盐监测覆盖率,确保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评估工作。与工信、供销、盐务等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新发现高碘地区停供碘盐,改供无碘食盐工作。加强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开展居民饮用水碘含量调查,掌握以村为单位水源性高碘地区分布情况。做好改水工程建档,定期进行水质卫生监测,掌握水氟动态变化。做好克山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
五、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以社区为基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和死因监测,加大干预力度,不断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居民常见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病人管理及防治研究,提高患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示范区项目管理,实施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开展口腔疾病防控工作,推行口腔预防适宜技术。积极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一)全面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按照卫生部《推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对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二)加强设备装备和管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备使用和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使用效率。继续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设备装备和更新,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装备网络直报设备。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保证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训工程”,制定出台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人员培训方案,采取中长期培训、轮训和蹲点指导、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能力。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系,选择1-2个市开展试点工作,培养既懂医疗、又懂公共卫生的复合型人才。
七、强化中央项目监管,确保中央转移支付项目顺利实施
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的《河北省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转移支付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实施进度的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和质量管理,做好项目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和全程监管,对项目执行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八、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继续在全省推动开展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人人动手,积极参与铲除“四害”滋生场所,减少和消除疾病发生、传播的因素。大力推动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和卫生单位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4%以上。积极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控烟工作,力争2011年实现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