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2]218号
2012年10月11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学术作风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四条 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 卫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要求。
第八条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副主任技师工作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
(三)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
1.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能配合上级部门的重点工作和宣传教育主题完成重大宣传报道和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发表宣传报道2篇(要求字数不低于300字)。
(2)具有较高水平的宣传教育能力,能提出每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题,组织完成宣传策划、设计及制作工作。
(3)参与策划、编辑、制作、排版、翻译各类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品15期。
(4)获得省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
2.地、州、市及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能针对本地区的工作实际提出有创新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主题,完成重大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或《新疆人口》等同级杂志发表宣传报道1篇(要求字数不低于300字)。
(2)具有一定的培训组织能力。组织完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地、州、市级6次以上,县级4次以上(以培训教案、实施方案为准)。
(3)参与科研课题1项并被地、州、市级以上科研部门立项,担任项目组成员限前五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获得地、州、市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
(四)著作、论文
在任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合著过本专业书籍1部(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
2.地、州、市以上人口和计划生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两篇为第一作者);县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一篇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刊发的论文,要求字数不低于1200字。
3.任职期内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上1部(编委以上)。
第九条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副主任技师(生殖健康高级咨询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地、州、市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管技师职务5年以上。
3.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管技师职务5年以上。
4.县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先工作后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管技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
(三)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
1.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能配合上级部门的重点工作和宣传教育主题完成重大宣传报道和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发表宣传报道1篇(要求字数不低于300字)。
(2)具有较高水平的宣传教育能力,能提出每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题,组织完成宣传策划、设计及制作工作。
(3)参与策划、编辑、制作、排版、翻译各类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品12期。
(4)获得省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
2.地、州、市及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能针对本地区的工作实际提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实施方案,被同级主管部门采纳或立项并付诸实施(以实施方案、项目合同书或采纳意见书为准)。
(2)具有一定的培训组织能力。组织完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地、州、市级4次以上,县级3次以上(以培训教案、实施方案为准)。
(3)参与科研课题1项并被本级以上科研部门立项,担任项目组成员限前五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在地、州、市级以上主流报刊或《新疆人口》等同级杂志发表宣传报道1篇(要求字数不低于300字)。
(5)获得地、州、市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
(四)著作、论文
地、州、市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在任职期内符合下列条件1-3项中的1项;县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人员,在任职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项。
1.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一篇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求字数不低于1200字。
2.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合著过本专业书籍1部(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
3.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1部(编委以上)。
4.撰写本专业经验材料1篇,并由3名地州市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的副高级以上同行专家鉴定推荐。
第十条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管技师(生殖健康咨询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师职务4年以上。
2.高等专科毕业,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师职务5年以上。
3.中等专科毕业,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师职务6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
1.具有较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专业的先进技术,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工作, 能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3.具有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能力。
(三)著作、论文
任职期内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内部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师(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历资历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2.高等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3.中等专科毕业,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士职务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技术问题,配合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3.结合本专业撰写1篇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士(生殖健康咨询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工作业绩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
2.能配合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 农牧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任技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农牧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历资历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副主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副主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以上,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副主任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三)学识水平、工作业绩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
(四)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
1.有较丰富的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实践经验,能协助策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2.具有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五)著作论文
任职期内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刊发表的论文,要求字数不低于1200字。
第十四条 农牧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农牧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历资历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管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管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担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管技师工作满5年以上。
(三)学识水平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
(四)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
1.有较丰富的农村计划人口和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实践经验,能协助策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2.具有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须在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进修学习累计六个月。
(五)著作论文
任职期内结合本专业撰写1篇代表个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 破格晋升条件
(一)学历条件不具备评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任技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人员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内符合下列条件6项中的3项(1-3项任选2项,4-5项任选1项);地州市级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内符合下列条件6项中的2项(1-3项任选1项,4-6项任选1项)。
1.地州市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两篇为第一作者);县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两篇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求字数不低于1200字。
2.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合著过本专业书籍1部(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
3.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1部(编委以上)。
4.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发表宣传报道2篇;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或《新疆人口》等同级杂志发表宣传报道1篇;县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地州市级以上主流报刊或《新疆人口》等同级杂志发表宣传报道1篇(宣传报道要求字数不低于300字)。
5.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获得省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地州市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地州市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
6.撰写本专业经验材料1篇,并由3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宣传教育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定推荐。
(二)学历条件不具备评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副主任技师(生殖健康高级咨询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内符合下列条件6项中的3项(1-3项任选2项,4-5项任选1项);地州市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内符合下列条件6项中的2项(1-3项任选1项,4-6项任选1项)。
1.地州市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两篇为第一作者);县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前两名作者,其中一篇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求字数不低于1200字。
2.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合著过本专业书籍1部(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
3.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1部(编委以上)。
4.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发表宣传报道1篇;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以上主流报刊或《新疆人口》等同级杂志发表宣传报道1篇;县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地州市级以上主流报刊或《新疆人口》等同级杂志发表宣传报道1篇(要求字数不低于300字)。
5.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获得省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地州市以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地州市级以上宣传品创作或科技项目等相关奖项。
6.撰写本专业经验材料1篇,并由3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的正高级同行专家鉴定推荐。
第十六条 其他
(一)出现严重差错受到上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者,当年不得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者,3年内不得申报:
1.因职业道德、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 资历和计算机、外语、专业成绩单,剽窃他人成果者。
第十七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