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13

发文字号

苏卫办监督[2016]1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0-13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苏卫办监督[2016]16号

2016年10月13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国卫监督函[2016]1055号)和《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6]15号),为深入了解各地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委决定于今年10月下旬对部分地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建立工作制度等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基础管理、疫苗的采购与分发、疫苗储存和运输、冷链系统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及报告等情况。
  (三)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预防接种基础管理、疫苗管理、公示与宣传、接种记录与报告、接种宣传情况、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及报告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是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等情况。
  (五)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对象和形式
  (一)督查对象。设区市本级及1个县(市、区),实地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接种单位2-3家(新生儿接种单位、一般接种单位和其他预防接种单位各1家)。
  (二)督查形式。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地要按照本次督查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准备,配合督查工作的开展。要严格按照中央和我省的各项规定要求,控制陪同人数,轻车简从,提高工作效率。

  具体督查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曾荣
  联系电话:025-83620515 18915999722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