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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庄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0

发文字号

庄政办发[2017]7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庄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9-20

颁发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庄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庄政办发[2017]75号

2017年9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健康庄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健康庄河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健康大连2030”行动纲要》和《健康大连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大政办发[2017]91号印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转变卫生与健康发展方式,优化健康资源配置,促进健康公平,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共建共享
  强化政府在健康领域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增进健康的强大合力,激发个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养,形成热爱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健康优先,融入万策
  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所有公共政策。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使全体人民享有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保障。
  (三)均衡发展,公平可及
  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四)科学发展,转变模式
  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

  三、行动目标
  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岁;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为0;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5‰以下,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达98%以上;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8%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重症精神疾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死亡率稳控在5.8‰以下;90%以上家庭达到健康家庭标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0天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3%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85%以上;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占比达30%以上;居民辖区内就诊率达90%以上。

  四、主要行动
  (一)健康生活促进行动
  1.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全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健康信息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承担健康教育任务,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2.实施群众均衡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
  3.广泛开展控烟限酒。严格执行禁控烟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的禁控烟执法工作机制。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契机,加强公共场所禁控烟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探索开展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加强对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强化酒精过度使用危害的宣传,减少酗酒。
  4.开展性健康和毒品危害教育。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普及有关毒品使用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加强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城乡居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加快推进体育中心建设,启动九顶梅花山体育公园建设,向百姓开放。扶持乡镇(街道)文体中心、健身广场建设;配套建设行政村(社区)健身活动室,使行政村(社区)的全民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培育以水上运动、垂钓、定向越野、自行车为代表的时尚休闲体育活动,支持结合地域文化、农耕文化、行业文化和旅游休闲资源,传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形成大连地域的品牌健身活动项目。
  6.开展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抓好空气、土壤、水污染的防治。控制工业废气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船尾气等污染。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推进海域和沿海地区生态健康养殖,实现饮用水全过程监管。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保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鼓励火电厂与水泥生产等企业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
  (二)深化卫生计生改革行动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坚持居民自愿、政策引导的分级诊疗运行新机制。发挥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控费功能。实施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师从人才资源丰富的城区医疗机构向人才资源缺乏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完善医共体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破除逐利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推进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统一医保经办管理等相关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精准健康扶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开展残疾人康复保障工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
  4.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提高基本药物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使用比例,有序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落实国家、省和大连市的相关药物政策,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全面实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加强药品监督与管理,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5.实行卫生计生全行业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加强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
  (三)健康环境治理行动
  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以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以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群众反响强烈的卫生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四)公共安全保障行动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助推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检验检测中心能力建设,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化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防控责任,严控渠道管理,切实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强化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体系。
  2.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完善职业卫生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体系,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监测和监管,做好放射诊疗辐射防护。
  3.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水平,实施道路交通影响评价,深化交通秩序综合管理,强化道路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交通监管,建立完善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体系,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下降30%。
  (五)健康城镇创建行动
  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创建活动,继续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提供健康服务和构建健康社会。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庄河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影响市民主要健康因素,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开展健康城市干预项目。广泛开展健康街道(社区)、健康乡镇(村屯)和健康单位(场所)等细胞工程。
  (六)公共卫生服务覆盖行动
  1.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完成国家十三五公关课题《胃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综合医疗机构建立慢性病规范诊疗示范门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患者进行精准医疗和健康宣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诊断,早期发现高危人群,对患者和高危人群实施科学管理和危险因素干预。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及早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减少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夯实常规免疫,城乡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达100%,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疫苗安全有效。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建立有效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反馈机制,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3.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加强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组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水平,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等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达到100%,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达到100%。
  (七)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
  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支持形成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大力发展中医药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中心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服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治未病”中心。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建成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普及率达100%。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和传统运动。加强中医药资源的普查和利用,代表辽宁省完成国家中药资源普查项目,争创中药资源普查先进市(县)。
  (八)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加快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中医院改扩建工程和大郑新城医院建设项目,启动中心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迁址新建“120”急救中心。完成21所乡镇卫生院和82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通村级新农合报销平台,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2.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养成临床规范用血意识。推行同级医疗机构和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贯彻落实行风“九不准”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改善患者就医感受。组织开展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做好医疗纠纷化解,确保不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恶性伤医事件。
  (九)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1.促进多元化办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重点兴办康复、老年护理等医疗机构,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2.发展康养产业。依托生态环境优势,丰富健康、家庭、养老等服务产品供给,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医养融合对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有序衔接、合理分工的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以庄河康养产业园为依托,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健康管理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发展产业链条完整的养老服务业园区。
  3.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加快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推进医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引进发展新型生物技术药物、制剂、医疗设备、生物医学材料及关键性产业化技术。充分挖掘海洋生物资源,加快培育和发展中药、海洋药物特色产业。推进中草药种植及加工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产业化、规模化。促进中医药元素与我市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创建中医药旅游示范市。
  (十)人口均衡发展行动
  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进一步简政便民。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十一)健康大数据共享行动
  启动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全市电子病历与健康档案库,加快推进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动态关联,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实现居民健康卡、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的信息整合与利用,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各医疗机构预约和自助挂号、诊间结算及在新农合结算等功能。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医保互通、双向转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远程医疗与咨询等服务,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享大医院的技术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卫生信息应用,建设妇幼保健、疾病防控、卫生执法监督等信息系统,提高免疫接种、疫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的信息采集、网络监测和管理决策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投入保障水平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本地区、本单位年度重点事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主要指标以及重大行动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财政部门要健全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舆论引导,提高法治保障水平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庄河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完善监测评估,提高决策支持水平
  建立卫生与健康统计、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的监测。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领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年度专项评估,报送市卫生计生局,2020年末,市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评估,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强化年度评估、阶段性评估、终期评估及专项评估结果的运用,将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测数据的利用,提高建设健康城市的决策水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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