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2-27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5]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2-27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5]17号

2015年2月27日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中医药[2014]13号)要求,2015年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工作。现将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应为二级甲等或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国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单位优先。
  (三)中医药文化建设基础良好,且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
  (四)有健全的组织领导、必要的建设经费和配套的制度措施。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截止为2015年3月4日。
  申报材料包括:
  (一)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申报表;
  (二)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工作步骤、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其它有助于说明申报条件的必要材料(图片、视频、产品等)。

  三、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每个设区市申报单位不超过2个,定州、辛集市不超过1个。申报单位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5份。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至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择优推荐上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财政厅社保处。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直接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财政厅社保处。
  (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择优确定“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建设单位”。
  (三)各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筛选,切实做好本地区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推荐工作。

  联 系 人:张 军 石 莹
  联系电话:0311-66651162 0311-66165525
  电子邮箱:zhangjun@hebcz.gov.cn
  zhongyijuzonghe@hebwst.gov.cn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