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建文[2017]23号
2017年3月3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郑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持续巩固我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成果,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部署,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共建国家卫生城市共享健康和谐生活”为主题,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载体,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我市创建成果,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推动我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水平,查漏补缺,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提高迎接复审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全市建设行业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活动。加大整治力度,狠抓薄弱环节,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市卫生程度持续提升,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市城建委的职能作用,不断巩固和提高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城建委爱国卫生领导小组:
组 长:杨虎臣 市建委党组书记
梁远森 市建委主任
副 组 长:张春喜 市建委党组副书记
杨 琦 市建委副主任
曲 标 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远 烁、李世杰、张秋福、王永明、聂孟建
廖 薇、魏宁虹
市建委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远烁兼任。为扎实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全面落实市城建委承担的建筑工地治理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一个督查组和四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督查组
组 长:曲 标
成 员:远 烁、李世杰、张秋福、王永明
(二)检查组
1.第一检查组
组 长:聂孟建
副 组 长:沈燕霞
成 员: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监管工程
2.第二检查组
组 长:廖 薇
副 组 长:赵 磊
成 员:市安监站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监管工程
3.第三检查组
组 长:魏宁虹
成 员: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监管工程
4.第四检查组
组 长:各县(市、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各县(市、区)监管工程
四、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地公益广告整治标准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有关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墙、公益广告应符合《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墙公益广告大门出入口设置标准的通知》(郑建文[2013]157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4]48)标准设置,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进一步突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
(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标准进行综合整治。
(三)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
1.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工地及生活区清扫保洁及时,无生活垃圾积存。
2. 现场施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职工宿舍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3.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有污染源的地方并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应设置加盖的泔水缸、隔油池,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采取易清洁、耐擦洗措施,墙面处理高度应大于1.5米,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并应保持墙面、地面清洁。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好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操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4.工地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洗手冲洗设施完善。
5.强化城区建筑工地管理,杜绝建筑材料乱堆乱放。
6.工地现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且做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营造良好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月份):各相关单位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研究工作措施、制度具体方案,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培训活动。并要求各县(市、区)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迎接省爱卫会验收阶段(3月至4月):采取集中行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各巡查组将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认真对照问题台账,紧盯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验收。
(三)迎接全国爱卫办复审阶段(5月至11月):此阶段,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专家对我市进行全面暗访。各相关单位要下大力气,再掀治理工作新高潮,以最佳的城市卫生面貌迎接国家复审,确保高标准通过。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强化治理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通报表扬。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家卫生城市”这一荣誉称号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此次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经费到位。要切实加强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严格按综合整治标准,持续推进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建设企业要做好爱国卫生的宣传工作,要向每个单位、每个项目部宣传爱国卫生的重要性,要使全行业人员都了解爱国卫生的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迅速掀起爱国卫生的新高潮,并定期做好总结。
(三)加大投入,务求实效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复审工作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事一策,全面治理,务求实效,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对涉及到多个部门,容易产生漏洞的环节,部门之间更要加强配合协作,统筹安排工作,相互支持,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导,
对各施工现场在日常督导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正向检查与反向监督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上月成绩,讲评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整改通知、督查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约谈主要负责人、问责等六项措施。
(五)定期评比,严格奖惩
督查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整治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各巡查小组、各县(市、区)每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12月30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凡因组织管理不善,检查整改不力,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