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及先进城市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09-05-31

发文字号

粤卫[2009]5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5-31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及先进城市的决定

粤卫[2009]57号

2009年5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红十字会:

  2007-2008年全省涌现出了一批积极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他们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社会健康适龄的公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广东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决定对在2007-2008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授予巴福源等2836名同志“2007-200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称号;授予桂建军等2440名同志“2007-200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称号;授予艾武良等7663名同志授予“2007-200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称号。

  二、授予共青团广州市委等83个单位和廖梦乐等923名同志“2007-200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促进奖”称号。

  三、授予广州等9个城市“2007-2008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为确保患者临床用血和采供血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