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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阳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2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18]2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辽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5-22

颁发部门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辽阳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8]27号

2018年5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

  为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0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
  大力发展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为代表的幸福产业,增加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居民多层次、个性化发展需求。
  (一)促进旅游消费加速升级
  1.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兼顾旅游资源社会公益性和市场收益性,统筹管理旅游资源,发挥旅游产业集团作用,积极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改革。(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
  2.优化旅游产品供给结构。调整旅游产业空间布局,打造凸显辽阳优势和地域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产品。围绕避暑养生、冰雪温泉、购物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等旅游新兴业态,规划设计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着力发展“互联网+旅游”,完善旅游消费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3.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弓长岭区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旅游产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形成产品特色鲜明、发展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齐全、生态环境良好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4.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推动农副特色产品向旅游特色商品转化。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准入标准、落实差别化用地政策,以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为主要手段,依托清文化和民俗风情,引导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民宿、农家乐、休闲庄园和特色少数民族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5.助力自驾旅游发展。研究完善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落实国家出台的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国土资源局)
  6.做强“冰雪+温泉”旅游。充分利用全市温泉旅游存量和丰富的冬季冰雪资源,以弓长岭区冰雪温泉旅游为重点,建设我市冬季冰雪温泉龙头产品。建设冬季冰雪旅游项目和冰雪运动场地,打造国内知名冬季旅游品牌,推动全民参与冬季冰雪运动,助力辽阳全季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广新体局)
  7.推动“旅游+体育”深度融合。支持弓长岭旅游度假区、龙石风景旅游景区等景区依托自身优势,打造滑雪骑行、车模竞技、攀岩登山等运动休闲项目,承办职业体育赛事和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创建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广新体局)
  8.挖掘工业旅游和红色旅游资源。发挥辽阳工业遗产和现代工业的整体优势,依托工业遗产资源,培育一批工业旅游示范点。创新设计旅游产品,加强旅游与玉器、白酒、采矿等工业融合发展,提升工业旅游新亮点,开辟辽阳工业旅游精品线路。以李兆麟故居、弓长岭雷锋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广新体局)
  (二)推动文化消费创新发展
  9.加强文化消费供给。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打造各具特色的原创文化精品,积极汇聚文化艺术精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多的文化消费选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设立购买项目、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适应消费者购买能力的业务。创新文化成果转化模式,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推动文化创作、成果转化、产业经营一体化运作。重点扶持一批优质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体局、市发展改革委)
  10.培育文化消费理念。利用图书馆、博物馆、车站、影院、道路、桥梁、楼宇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场所,为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提供价廉广告位。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加大文化消费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拓宽文化消费信息传播渠道。着重加强新影片上映、艺术品交易、书店新书发行、大型文艺演出等文化经营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支持图书出版、影视、演艺、动漫等文化企业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书法、绘画、创意作品竞赛,举办科普、欣赏、体验、阅读等活动,引导消费者养成健康有益的业余文化爱好和消费习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体局、市教育局)
  11.引导文化消费行为。建设覆盖全市的文化体育产业企业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拓展信息推介渠道。充分利用户外宣传屏幕、文化广场、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加大对文化消费的宣传力度。鼓励文化企业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利用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方式,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最新文化消费信息。依托大型演唱会、文化节会、歌舞厅、影剧院、书店、健身场馆等文化设施提升群众文化消费水平。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类团体租赁文化设施举办大型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12.丰富文化消费业态。依托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形成县(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创新文化消费形态模式。做大做强以辽阳飞天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辽宁厚德昌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辽阳仁诚文化有限公司、辽阳亿通木雕厂、辽阳艺源饰品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工艺品企业,提高工艺品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参加文化展会、为文化产品出口提供代理业务帮助等办法,引导工艺品市场有序发展。以冮官窑瓷制品为主,依托公益性空置场地,以工艺品企业自愿参加,市场运营方式,组建我市工艺品展销店,为全市工艺品企业搭建经营平台,引导工艺品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体局)
  13.做强文化旅游市场。依托各级旅行社推出辽阳历史文化游、佟二堡裘皮购物旅游、弓长岭温泉体验休闲游、广佑寺龙峰寺历史宗教文化游等项目,提升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使品牌旅游融入我市周边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旅游发展委)
  14.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依托我市历史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其开发与利用,为扩大文化消费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有计划、有步骤对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利用进行研究,对东京陵、东京城、燕州城、冮官屯等具有开发条件文物保护单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文化市场。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技术入股、投资办厂、技艺传承方式,加入文化生产经营,达到传承民间技艺社会效益与扩大文化消费经济效益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15.深入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拓展新媒体文化消费。大力推进智慧家庭建设,加强信息通讯、网络运营、电视信号传输内容的交互,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形成新兴传媒文化企业联动融合发展局面。充分挖掘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支持举办特色主题活动,丰富人民群众节假日文化消费选择,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体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北方广电辽阳分公司)
  16.拓展文化消费空间。引导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宾馆饭店、体育设施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推进有条件的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支持旅游景区增设文化消费项目,打造特色文化旅游精品路线。结合新城新市镇建设,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加大博物馆馆藏文物文化创意开发力度。提高农业领域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水平,引入创意种植、科普教育、情景体验、家庭农艺等消费项目,以文化消费助推农业发展。加入沈阳经济圈文化消费市场一体化建设,支持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源整合。建设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交易平台,搭建国际营销网络,推动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体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7.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联动管理、行业自律和体育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统筹规划和宏观监管职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48号),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公建民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18.盘活体育场馆存量资源。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充分发挥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完善场馆管理体制,转换运营机制,盘活存量资产,完善配套服务,开展多种经营,加快实现管办分离运营与管理模式,提升体育场馆运营水平,为消费需求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积极推动和鼓励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费用渠道,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9.夯实体育产业基础。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公共绿地、公园、水库堤坝滩地、老矿区、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体育设施。支持改造旧厂房、废弃锅炉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使体育产业迎来一个新的投资高峰。(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0.开发体育竞赛表演业。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在辽阳组建职业运动队(俱乐部),形成以企业化经营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以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自由搏击等体育运动项目为突破口,积极申办和举办较高层次和水平的国际、国内大型赛事。支持各县(市)区举办品牌特色赛事、群众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活动。构建以职业体育竞赛表演为主导,品牌特色、群众体育、民族传统体育竞赛表演互为补充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格局。积极开展职业足球、校园足球、社会足球等比赛和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和运营足球产业,促进足球产业发展。依托辽宁创新竞技体育服务有限公司打造“龍崛”自由搏击赛,积极推广中华武术精神,努力打造自由搏击平台,全力带动我市体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发挥弓长岭滑雪场资源优势,通过举办大型滑雪赛事、“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等项目,带动我市冰雪旅游项目的发展,提高我市冰雪项目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将弓长岭滑雪场打造成为冬季滑雪全能项目标准比赛场地和青少年户外健身基地。以龙石车辆模型竞赛场地为特色,吸引高端体育消费群体的关注。通过举办全国车辆模型锦标赛和车辆模型争霸赛等国家级赛事,创建全国车辆模型竞速比赛基地和青少年科技体育健身活动基地。推动登山、攀岩、漂流、穿越、定向、远足、滑雪、潜水、自行车等户外活动开展。以汤河水库、葠窝水库周边、核伙沟等地为主要户外运动基地,推进自行车健身道路、房车营地、户外露营基础设施建设,为户外运动提供条件。(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21.打造体育健身休闲业。以市体育中心和体育馆为核心,以县(市)区级体育(健身)设施为重点,以街道、社区健身场所为基础,完善全市体育活动网络。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休闲业,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开发新兴时尚健身项目,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鼓励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跨区域连锁经营。推广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路跑、台球、广场舞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参与。(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22.壮大体育教育培训业。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创办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体育培训活动。发挥我市体育培训资源优势,创新体育培训组织形式与手段,积极开展多元化、个性化体育培训业务,推动体育培训大众化、普及化,提升我市体育培训业市场竞争力,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体育培训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23.拓宽体育彩票市场。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丰富营销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销售网点,推行标准化销售服务,稳步提高体育彩票销量。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24.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综合效应,推动体育与文化、健康、旅游、教育培训、信息技术等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等相关业态发展。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推动体育设施与住宅、休闲、商业设施综合开发建设,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加强体育产业无形资产开发保护,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以及体育场馆依法开发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将体育健康融入医疗健康,倡导健康关口前移,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个人医保卡账户余额部分可用于健身消费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25.大力营造健身氛围。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鼓励全市城乡居民开展日常健身活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市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教育局)
  (四)丰富拓展健康消费
  26.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鼓励全市各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广和营销工作。做好新型商业健康保险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大众投保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27.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完善“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联合、医养签约”等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形成创新成果,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推动《老年健康等级评估工具》成果转化,建成国内最先进、最现代、人员技术水平一流的集健康评估、健康治疗为一体的健康评估中心,打造“分级多维化医养结合辽阳模式”。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8.推动“旅游+康体养生”,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充分利用我市温泉、生态景观、中草药种植等资源,推动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龙盛中草药种植基地、辽宁五福医养康健中心等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弓长岭区创建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鼓励辽阳中医药学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社会养生保健机构合作,推动建立中医药养生保健协会。推动医疗服务、中医药保健与文化、旅游、养生康体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专科诊疗医院、月子中心、体检中心、养生康复中心、健康管理、基因治疗等健康产业发展。盘活现有的温泉疗养院、培训中心等存量资源,支持辽阳市中医院与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等机构联合发展高端康复疗养服务。发展第三方健康服务,推动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力争建设3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形成覆盖全市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29.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精简审批环节,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增加适合老年人吃住行等日常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补齐短板,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我市举办养老机构,所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支持企业在辽阳投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老龄办等单位)
  30.统筹整合闲置社会资源,创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医院开辟养老院审批绿色通道。支持依法依规将城镇中废弃厂房、医院、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以及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为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物质保障。支持市第二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房,开展养老服务。通过资源整合、置换、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低偿运营,在城乡社区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功能的区域性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料探视。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健康照料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31.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全市实际,保基本,惠民生,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在保险公司、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各公立医院等经营场所展示相关政策宣传资料,扩大宣传范围,引导社会大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健全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统一设计、分类施补,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度。研究制定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办法,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3000元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改扩建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每张给予1500元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对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自理老人的,运营补贴标准由现在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60元,收住不能自理老人的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加大投入,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养老机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要求。鼓励各县(市)区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养老机构购买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市保险行业协会)
  (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32.加快建设高中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高中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与辽阳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辽阳市职业教育规模化、连锁化、集团化办学,围绕辽阳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铝合金精加工、汽车装饰与维修、卫生与养老、学前教育、现代农牧业等领域组建一批以专业为纽带、与辽阳主导产业对接的区域示范性的校企协同创新职教联盟,通过组建联盟建立由重点职业学校或高职院校牵头,相关类型职业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参与,以为辽阳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目标,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为目的优势互补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各联盟坚持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努力吸纳行业、企业的产业优势,在人才培养标准制定、课程建设与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实训等方面不断推进,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发展、区域产业发展“互利共赢”,进一步激发辽阳的区域经济活力。落实好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的职业(工种)技师培训项目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覆盖范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通过企校合作培养与企业以师带徒相结合的方式,对拟聘用或新聘用的员工开展学徒培训。(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推进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鼓励高职院校以多种形式与境外高水平院校开展交流合作,建设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项目和专业。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标准、课程、教材等,探索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新途径、新模式;积极推进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品牌国际学校、幼儿园,扶持其发展,扩大教育消费渠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34.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落实省、市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出资、投资、合作等方式举办或参与举办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政策措施,增加优质教育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教育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着力提升传统消费,扩大实物消费新需求
  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传统消费提质升级,丰富产品层级、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健全标准化、品质化消费服务体系,延伸拓展消费产业链条,巩固提升既有消费市场需求,创造和满足消费新需求。
  (七)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35.贯彻落实国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加大新法宣传力度,引导汽车销售企业提升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36.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执行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辽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推进住宿业节能环保工作,开展“绿色企业”创建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推进绿色民宿发展。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指导流通企业开展绿色采购和绿色商品营销,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制定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设施设备。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严格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制度。鼓励物流企业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仓储设施,促进配送包装绿色化、标准化、减量化及循环利用,发展绿色物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三、着力完善保障体系,打造消费服务新环境
  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消费模式,完善流通体制,加快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九)畅通城乡销售和物流网络
  37.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推动企业开展跨境冷链班列业务。引导辽阳添洋、第地嘉公司城市配送中心进一步完善配送网络,扩大配送范围。鼓励国内和省内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在我市进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集预冷、加工、冷藏、配送、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鼓励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建设具有储存、分拣、加工、包装、配送、追溯等功能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鼓励企业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提高冷链食品、药品在物流环节的质量可控性和安全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8.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有效供给,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支持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生鲜连锁超市、农村物流设施等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建设,鼓励连锁超市向县(市)区、乡镇延伸发展。降低农村流通成本,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提升农村服务业供给能力。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以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加快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的批发、零售、统一配送和追溯体系。促进基本和新兴生活服务业相结合,引导生活服务大众化、大众服务便利化、便利服务品质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
  39.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加强技术应用、推动业态升级、创新服务体验,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发挥品牌消费集聚区的引导作用,扩大品牌商品消费。推进苏宁电器、大润发超市等大中型企业积极开展网上销售,提供线上线下综合性便捷服务。引导襄平贸易城、木鱼石大市场新增餐饮、休闲设施,提升竞争实力。推进重点商场由传统百货业向商业综合体转型,创新服务体验,实现业态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0.扎实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市建设,到2018年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任务,确保6大类、50多个节点正常运行,力争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协调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打造全过程可追溯链条。兼顾质量、消费和发展等多重目标,扩大追溯体系应用价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41.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开展“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抓好政策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全力推进消费品行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消费品行业加速发展。积极培育创建弓长岭温泉旅游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2.提升“三品一标”产品供给和质量。持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达到300个。(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
  43.促进服务产业规范发展。完善旅游、商贸、餐饮、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推动养老服务等认证制度,提升幸福产业的标准化水平。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加快建设区域性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供求信息,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44.推进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鼓励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推广,支持可穿戴设备及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5.强化市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部门执法协作,推动建立城际间,特别是相邻地区执法协作及信息共享互认机制。建立完善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商贸协会的沟通、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活动”。强化“12312”商务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商业企业假借促销活动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为居民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县(市)区、部门、行业、企业间的联动配合,逐项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见到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细化分解目标,层层明确责任,抓紧推进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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