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8]2号
2018年1月30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根据《“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绍兴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围绕“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战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绍兴”“健康绍兴”的决策部署,完善监管工作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确保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科学监管水平、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始终把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焦点难点问题,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使人民群众共享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成果。
2.改革创新,优化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完善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3.专业监管,标准管控。加快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夯实专业化监管基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健全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运用法治思维、科学方法和严厉手段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4.落实责任,社会共治。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坚持依法监管、一岗双责,明晰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突出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鼓励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基本形成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实现食品安全水平、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食品产业竞争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助推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020年绍兴市食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序号 | 名 称 | 预期目标 |
1 | 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 | 65% |
2 | 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率 | 100% |
3 | 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 | 96%以上 |
4 | 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 | 100% |
5 |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 | 100% |
6 | 食品执法装备标准配置率 | 100% |
7 | 食品监管信息公开率 | 100% |
8 | 食品监管人员中专业人员占比率 | 70% |
9 | 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 | 100% |
10 | 食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总数 | 6批次/千人(按常驻人口) |
11 |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 | 70%以上 |
12 |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食品安全县(市) | 国家级:1个省级:6个 |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食品安全依法行政
厘清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深化食品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完善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规范食品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建立市级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市县分工负责、协同查处的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审判警示教育、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强化风险监测评估。构建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计划,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范围、品种和项目,将农业环境和“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建立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工协调制度,推动风险评估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鼓励地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完善基础数据库,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助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开展跨境食品风险评估。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指数和定期发布制度,客观反映食品安全水平。
强化风险控制。建立健全以督促落实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的现场检查制度。以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共享和风险管理为基础,针对农业生产环境、食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餐饮服务等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水平,制定检测和评估具体要求以及督促整改、发布风险信息等治理措施。优化风险管理资源配置,降低公共卫生整体风险。严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发放,强化发证后的监管和抽样检验。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管理制度,运用物联网技术提升食品安全过程溯源管理能力,实现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加快食品安全全过程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三)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和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基地准出责任。积极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农资追溯体系。积极推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严格农药、兽药(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大力发展清洁、生态种植养殖,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促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回收处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确保涉农乡镇快速检测室免费向社会开放并正常运行。加强畜禽产品监控,规范畜禽屠宰,打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把杀白禽进货准入关,督促市场完善冷链设施,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健康安全生产模式,推进渔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查处,以甲鱼、南美白对虾等高密度养殖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着色剂等行为,规范生产行为,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初级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严格把住食用林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关,对污染严重的基地划定食用林产品禁产区。完善林业标准化推进机制,推行标准化示范推广模式,初级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5%以上。加快林产品品牌整合提升,进一步扩大林业品牌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林业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进口商主体责任,建立进口商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出口商审核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严格入境检验检疫,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国内市场。落实辖区进口食品进口商100%备案,实施进口商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进口食品指定或认可监管场所存放制度,严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上市销售行为。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重点进口产品的检测、监控,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一律采取退货或销毁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国内市场。加强进口食品在市场销售中的食品安全信息对接,确保进口食品流向清晰,并强化后续监管。坚决查堵和严厉打击疫区产品非法入境行为。
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更新关键生产设备,改进关键生产工艺,构建生产自动控制、在线监测、物流运输、产品质量追溯等信息系统。应用现代检测技术,建立完善原料查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提升检测能力。推进主食和传统食品工业化。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内部质量控制系统,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不符合标准食品召回、下架退市制度。
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监管体系,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大宗食品或重点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经营主体的索证备案和进销台账信息库,提高溯源能力和应急处置效率。加强流通环节风险防控,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仓储备案、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制度。落实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举办者主体责任。引导食品经营业态转型升级,助推品牌化、连锁化、集约化经营模式。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深入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工程。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鼓励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现代化中央厨房加工,加强对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的监管。
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严格实施对纳入生产许可目录管理范围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自查报告制度。加强对与食品安全有关但不纳入生产许可目录管理范围内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无证无照、使用回收塑料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餐饮具等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在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推广电子监控措施,建立餐饮具监管部门协调和信息互通机制。
(四)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以实施国家食品检(监)测能力项目为契机,加快提升食品检验能力,实现全市范围内主要食品检测能力全覆盖以及检测能力新突破。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之成为能满足全市监管技术保障、特色检验检测能力明显、突发事件处置检验反应快速和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区域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步伐,建成一批具备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等实验室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加大市、县两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投入,建立健全检验机构、高校、企业合作机制,建设特色食品和特色化妆品检验检测平台。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顺畅高效”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应急检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重大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案例库和模拟仿真演练系统,开展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建立食品安全舆情分析员队伍,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和引导。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应急联动体系全覆盖。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投诉举报系统。加强舆情监测,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合理引导公众预期。
提升研究创新能力。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创新发展战略,加强制约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的难点问题、基础性问题、前瞻性重大技术问题研究,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等领域创新性研究和技术攻关,提高质量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校企联合、所企合作,加大对我市特色食品品种质量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等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聚合各方力量开展或参与国家、省重大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研究。
(五)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按照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食安办专(兼)职人员。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科学设置基层监管站所,配备相应的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定位,强化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逐步优化基层站所食品监管专业人员比例。
提升基层监管装备水平。按照适度超前、体现“浙江标准”的原则,为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和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等装备。加强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2020年,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制定专业监管人才培育计划,严格监管队伍准入门槛,严格按标准选拔充实监管人员;规范监管人员入职培训和在职教育,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专业素养,加快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人才集聚、培养、评价、使用制度,探索实施开放、灵活、柔性的人才政策,主动对接国家、省人才计划,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专业精神、实践经验的监管人才,培养一批食品监管法律、管理、稽查、审评、检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布局,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
(六)实施食品安全现代治理
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建设高效安全、实时监测、智能预警的智慧监管云平台,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控制点实时监控,建设食品供应链信息管理和追溯平台,促进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食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到公众消费使用整个供应链全流程监管和质量追溯。探索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对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包装标识体系,统一追溯编码和质量标识,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全过程。健全网络销售食品监管机制,完善监管规章制度,建设互联网食品销售监测平台,实施互联网食品销售“以网管网”工程,加强互联网食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监管。
强化智能分析决策。加大食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成食品监管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发数据分析决策系统,集成检验检测、审评认证、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处置、风险评估等数据信息,实现数据整理、分析、评估和监管资源配置智能化,提升风险防控、分析决策功能;开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平台,综合获取各监管部门、社会网络、新媒体等各类数据信息,实现动态的信用评级、风险等级划分,为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奠定基础。
拓展便捷应用服务。推进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方便检验信息发布和信息查询。建设和完善食品审评审批平台,建立电子证照库,提高审批效率。建设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平台,开发集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稽查办案、产品抽检、实时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携式移动执法工具,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工作效能。建设食品安全公众服务平台,构建全市统一、可配置拓展的网上公众服务集群,实现场景式网上服务,方便公众网上办事。
(七)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实现食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的“四有两责”目标。完善食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重大事件会商等形式,加强部门联动,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食品安全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创建动态评估机制,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建立市级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巡查食品安全状况,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影响力和威慑力。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引导企业加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规范自检行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真实有效。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推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制定食品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职业标准,建立对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的随机抽查考核制度。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全面融入信用浙江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建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定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现信用监管一企一档,实现食品行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查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构建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大力培育食品行业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以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审评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新闻媒体互动机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争取媒体支持,加强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和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义工作用,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倡导公众理性消费。实施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行动计划,建设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宣传站,建成共享共用的食品安全科普资源库。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和公共场所开设食品安全科普网页、专栏,以及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程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化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发布食品质量安全和产品风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常态发布、活动宣导、风险交流的公众消费引导工作机制。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媒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互动,增强公众安全饮食、科学用药意识,逐步提高公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和消费理念。
(八)助推食品产业创新发展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对重大食品投资和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开辟绿色通道,全程指导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大力提升产业发展政务环境,健全网格化管理,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完善商务发展环境。做大做强优势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完善食品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推动产业资源合理有序流动。搭建食品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和技术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强化对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持,不断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坚决打击食品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市食品安全的新常态,用新思维分析新情况,用新举措应对新形势,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根据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四有两责”等属地管理责任。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财政统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行动任务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食品安全领域,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完善政策措施。根据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相关区、县(市)、行业和企业积极参与本方案提出的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四)严格督查评估。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将本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区、县(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评估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绍兴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表(2018-2020)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和要求 |
风险监测 | 1 | 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 | 逐步扩大监测哨点医院数量和监测项目,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监测项目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疾病暴发监测及疾病负担调查等;培育发展2-3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医疗机构。 |
2 | 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 | 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的风险监测体系,2020年,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和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项目,2016-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量达2.8万件。稳步提高食品检验覆盖率,2020年,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加强对污染量大、健康危害严重的毒性物质的系统监测,掌握重点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 |
风险管控 | 3 | 源头治理项目 | 实施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兽药产品追溯、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耕地污染治理等行动,引导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健全完善生产档案、产品自检和标识等制度。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工作,认证率达到55%,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5%以上。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制度”。 |
4 | 进出口食品安全项目 | 落实辖区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备案率达到100%。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开展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肉类等重点进口食品专项检查。 |
5 | 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 每年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抽检,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持许可条件等为重点,采用“双随机”方式每季度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组织一次现场检查或者暗访调查。每年对规模食品流通企业(大批发、大连锁、大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食品抽检监测结果和各辖区产业特点,组织隐患排查工作。 |
风险管控 | 6 | 检验检测项目 | 对全部31个品类食品开展全覆盖的检验检测,重点对全市具有一定规模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及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同时对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实施抽检。到2020年,风险监测率达1.5批次/千人,食品抽检率达到4.5批次/千人。 |
7 | 分级分类管理项目 | 科学划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分级监管,到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对高风险和中等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查频次。 |
8 | 食品生产风险预防项目 | 实施HACCP管理体系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比例达到9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报登记率达到95%(其中城区达到100%),食品生产小作坊电子建档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率达到100%。 |
9 | 食品流通风险预防项目 | 加大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的检查力度。2020年,流通企业信息追溯率达到80%以上。城区农贸市场建成使用农产品追溯体系达到100%。 |
10 | 餐饮风险预防项目 | 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大型、特大型餐馆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阳光厨房”工程建设覆盖率达到80%。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服务企业(中型以上餐馆、快餐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信息追溯率达到95%以上。 |
11 | 后处置项目 | 到2020年,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处置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 |
12 | 广告规范项目 | 在对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监管全覆盖基础上,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监测体系,逐步实现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全面监测监管。规范食品广告行为,加大对虚假、夸大的保健食品广告清理力度。食品广告违法率逐年降低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违法广告查处率达到100%。 |
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 13 | 市级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完成食品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检验仪器设备标准化率达到100%;使我市检验机构的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75%以上。 |
14 | 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020年,完成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设任务,力争1家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创建省级特色实验室。 |
15 | 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 争创国家级重点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力争创建1个省级重点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 |
基层食品监管基础建设 | 16 | 执法装备达标项目 | 执法车辆达标。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车辆。合理配置食品快速检测车和抽样专用车,保障一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移动执法设备达标。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一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装备和应急处置装备。 |
17 | 基础设施达标项目 |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基层业务咨询受理、案件调查询问、罚没物品保管、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档案存放管理等监管执法基本需要。 |
人才提升 | 18 | 监管人才分类培养项目 | 构建市、县、乡三级人才体系,重点培育市、县两级复合型人才与专业化人才队伍,强化基层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完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基层执法人员日常培训、人才深造培训等多层次、多类型、多需求的人才培养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开展食品实务培训500人次/年,开展技能比武,评选服务标兵、监管卫士、办案能手。 |
19 | 行政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 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人均不低于40课时/年;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不低于90课时/年。2020年,一线监管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监管队伍总人数的75%。 |
20 | 技术支撑人才培育项目 | 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对各类人才的培训和再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数量占技术队伍的15%以上。充实食品检验队伍,逐步建立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2020年,技术支撑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80%。 |
21 | 专家咨询队伍建设项目 | 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高级专家库。从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建4-6个工作组,建立工作组互通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交流。 |
智慧市场监管 | 22 | 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数据库设计和建设,整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数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数据,建设统一规划、互联互通、数据融合的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通过对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数据的解析、清洗、重构,对数据资源进行管理及整合,形成统一数据标准规范。 |
23 | 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项目 | 实现一体化监管系统与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数据的上下交互,与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相关业务数据的交互。 |
24 | 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 实现行政许可的联网办理,给公众和监管提供基于地理信息地图的食品流通和餐饮企业搜寻功能。 |
25 | 日常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 以“智慧市场监管”系统为依托,对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监管内容建立局端监管系统和相对人端内部管理系统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模式。 |
智慧市场监管 | 26 | 行政审批数据集成平台建设项目 | 通过整合省工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审批平台,实现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阳光运行,基本实现对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的全面覆盖。 |
27 | 检验检测机构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和日常监管、稽查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通过信息化建设凸显检验检测对基层市场监管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
28 | 舆情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建立舆情监控数据库,对相关舆情信息进行采集入库和处理,统一建设多级联动综合信息系统。 |
29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项目 | 依托“绍兴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逐步融合市级相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对企业信用的规范、高效、精准监管和动态评估。 |
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 30 | 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宣传站建设项目 | 建立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建立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与大中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机关等场所,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建立新闻宣传联络员定期例会,协调制定宣传计划。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展示中心6个,县级科普宣传基地25个,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宣传站730个、宣传栏2140个。 |
31 | 新闻媒体合作项目 | 制作科普动漫、音视频、公益广告,与新媒体合作制作一档电视或者网络节目,定期邀请监管部门、相关专家解答食品安全问题,拉近监管部门与群众的距离;设置专栏,编写科普文章,编绘挂图、折页及科普信息图,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广泛传播;推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2020年,市及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部开通微信公众号,“两微一端”订阅(关注)人数突破6.5万人次;累计制作、改编食品安全科普视频(动漫、实拍)不少于9部,累计时长30分钟以上;每年印制科普漫画、挂图、海报折页等5万份以上。 |
32 | 食品安全发言人制度建设项目 | 定期通过电视、电台对全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权威发布。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社会上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事件或出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传言时,有针对性地发布相关信息,增强市民信心。完善市、县、乡三级宣传工作体系,全面开展舆论引导和宣传科普工作。到2020年,建设一支超过150人的宣传联络员队伍。 |
33 | 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拓展项目 |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作用,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鼓励社会组织(协会)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共管。不定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暗访监督活动,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问题和建议。继续推进“你点题、我检测”活动,提高公众满意度。“你点题、我检测”等活动每年惠及人群5万人次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