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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20

发文字号

冀卫办科教函[2015]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1-20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验收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5]2号

2015年1月20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委《关于对2011年度跟踪项目及延期验收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4]20号)安排,决定近期组织专家,对2011年度101个跟踪项目以及2010年度和2009年度延期验收的6个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评审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 25日报到),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二、验收、评审方式及程序
  此次跟踪项目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程序如下:
  1.听取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汇报(项目概况、管理、实施与效果、经费使用等),要求使用PPT幻灯片进行演示。
  2.审核被评项目的验收报告。
  3.专家与被评项目交换意见并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三、评审地点及参加人员
  评审地点:河北省人口教育培训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639号,联盟路与泰华街交口西北角)。
  参加人员:参评项目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验收的跟踪项目必须由该项目负责人汇报和答辩。
  2.参加验收的跟踪项目及答辩时间,按照“验收答辩时间表”(详见附件)执行,验收项目汇报6分钟,答辩4分钟,共10分钟。
  3.各位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时到会,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放弃答辩。

  联系人:张 哲 刘 英
  电话:0311-66165200 186311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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