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培训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2013年2月27日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职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及其《实施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监督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我省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水平,我厅制定了《全省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培训方案(2013-2015年)》。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实施。
全省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培训方案(2013-2015年)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及其《实施指导意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规范指导我省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以人才培养促进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重点完成不少于100名首席骨干卫生监督员、300名卫生监督管理干部、300名卫生监督紧缺专业人才、1500名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2500名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端引领、结构合理、覆盖基层的高素质卫生监督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本级新录用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合格后,聘任为卫生监督员。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要做到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实现岗前培训规范化。培训内容根据国家《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确定。试用期内录用单位还应当对新录用的人员进行科(处)室轮岗培训。每人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做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执法。
(二)卫生监督员在岗培训
卫生监督员在岗培训实行全员定期培训制度,所有卫生监督员在岗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人。在此基础上,按照统筹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针对省、设区市、县(市、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卫生监督员,重点从强化业务指导、注重骨干培养、适应履职需要和加强综合执法四个方面,对下列人员实施卫生监督员分类培训和人才培养。
1.首席骨干卫生监督员
省级首席骨干卫生监督员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培训,设区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培训。到2015年底,全省完成不少于100名左右首席骨干卫生监督员的培养。累计培训不少于120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80学时/人。省级10-15名,每个设区市6-10名。省、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本级首席卫生监督员要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具体培训任务:2013、2014年省级各组织集中培训40人次以上,2015年组织集中培训20人次以上。
2.卫生监督管理干部
省级卫生监督管理干部由省卫生厅报送参加卫生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设区市级和部分县级卫生监督管理干部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培训,其他县级卫生监督管理干部由设区市负责组织培训。各地要以集中办班、交流、进修等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卫生监督管理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把握全局、开拓创新、科学管理、带好队伍等方面能力,建立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卫生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到2015年,全省所有卫生监督管理干部至少轮训一遍,累计集中培训不少于50学时/人。
具体培训任务:全省大约培训300人,其中省级负责培训60人,2013-2015年省级每年各组织集中培训20人次以上。设区市各负责培训30名,2013-2015年设区市各组织集中培训10人次以上。
3.卫生监督紧缺人才
由省级统一组织,设区市级负责实施。卫生监督紧缺人才根据当前卫生监督职责要求和现有人员配置情况,优先考虑卫生监督机构中法学、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医疗执法、信息管理等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培训。到2015年底,全省培养省、设区市、县级卫生监督紧缺人才约300名(名额:培养省市级120名,培养县级180名)。累计培训不少于100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50学时/人。
具体培训任务:全省大约培训300人,其中省级负责培训60人,2013-2015年省级每年各组织集中培训20人次以上。设区市各负责培训30名,2013-2015年设区市各组织集中培训10人次以上。
4.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
由设区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满足基层卫生监督执法需要为目标,坚持以专为主、一专多能的原则,培养具备多项专业知识、掌握执法办案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体现综合性、能较好贯彻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能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的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到2015年底,设区市和县(市、区)完成除了已参加首席监督员、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卫生监督紧缺人才培训之外的其他在岗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大约培训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1500名。累计培训不少于50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30学时/人。
具体培训任务:到2015年底,设区市各负责组织集中培训100名,县级共负责组织集中培训600名,由各地自主决定分年度完成。
5.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员
由设区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为主负责组织实施。以满足农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需要为目标,以基层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农村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到2015年底,全省培训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少于2500名。累计培训不少于50学时/人,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30学时/人。
具体培训任务:到2015年底,各县(市、区)负责完成本区域全部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集中培训,由各地自主决定分年度完成。省级、设区市负责部分提高协管服务能力的培训和师资培训。
三、培训形式
各地要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培训、案例分析教学、网络在线学习、业余自主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灵活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力争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切实落实培训任务,取得良好培训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要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确定培训组织管理责任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员,明确牵职责任务,理顺培训工作程序,搞好分工协作,积极搭建培训学习和交流平台,努力提高培训管理水平。
(二)抓好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本规划内容,结合辖区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情况,制订辖区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培训要求,做好进度安排。加强培训过程管理,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12月10日前要将培训工作总结书面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保障经费投入,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落实培训任务,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对卫生监督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各单位要对培训相关工作过程和内容等做好实施记录,加强培训档案管理。
(四)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培训效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要注重培训效果测评考核,确保完成培训工作目标要求,达到预期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