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7

发文字号

武卫生计生[2017]2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武汉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07

颁发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卫生计生[2017]20号

2017年3月7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局),开发区社发局,风景区卫计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计划生育宣教中心:

  现将《武汉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鄂卫生计生办发[2016]15号)和《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健康我家新家庭计划的通知》(武人计字[2017]1号)的精神,保障流动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精准、有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服务,促进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模式,保障流动人口健康权益,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以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15~49周岁流动育龄妇女和6~14周岁流动学龄儿童作为重点人群,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学校、职场和社区等场所教育并重,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达到90%;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全市力争创建全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各5个、流动人口健康家庭50个。我市成为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国家级重点联系城市,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督导评估。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遵守公共卫生,维护健康环境的氛围基本形成,涌现出一批卫生单位和健康家庭示范典型。

  三、工作任务
  (一)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起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统筹机制,协调制订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教育的工作方案,推动有利于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的落实。在制订、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药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时,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在内。
  (二)提高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
  完善覆盖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直接面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服务的工作网络,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和计生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范围。针对本地居民工作、居住的主要特点,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优化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可及性和有效性,使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能够方便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服务。
  (三)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与释义》、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服务项目为重点内容,开发、制作、发放流动人口易于接受的宣传资料,利用各种适宜的媒体形式、各级群众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平台,精准开展居民健康教育,多种途径向居民宣传、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传播基本健康技能,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居民健康促进工作,倡导居民家庭及成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定期洒扫庭除,遵守公共卫生,维护健康环境,积极参加周未卫生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爱国卫生活动。
  (四)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健康教育服务范围,并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1.新生代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以新生代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为重点场所,通过多种方式以及新媒体手段,开展职业安全、职业伤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控烟、安全性行为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依托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平台,招募并培训有一定文化程度、沟通能力强、热心为流动人口服务的健康指导志愿者,通过同伴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
  2.流动妇女健康教育。在女性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市场等场所,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同伴教育等形式,以预防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免费婚检、优生优育(孕前服用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定期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为主题,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服务政策,做好跨地区服务的衔接和协调,提高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和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向流动妇女发放健康支持工具包(包括健康知识手册、体温计、腰围尺、限盐勺、体重指数表等健康支持工具),指导流动妇女向家庭成员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整体健康素养水平。
  3.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教育。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配合,在流动人口子女集中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个人卫生技能评比、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传播预防常见病和意外伤害、讲究个人卫生、口腔保健、坚持运动等健康知识,培养流动学龄儿童的个人卫生习惯;发放健康生活手册等宣传资料,提高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将流动学龄儿童作为“小小健康宣传员”,指导他们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
  (五)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
  结合宣传服务流动人口的“暖在江城”行动,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的“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系列宣传服务活动。通过“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健康观,提高主动利用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意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各区要围绕年度主题开展“六个一”的宣传活动:举办一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流动人口健康大讲堂的专家巡讲;发放一份卫生计生服务指南;发放一个健康支持工具包;组织一次健康活动;创新开展一次本地特色活动。
  (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创建。
  1.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在以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业、学校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到2020年,各区要打造一批富有流动人口特色的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市卫生计生委将以适当方式对年度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家庭予以通报表扬,并将优秀示范创建单位和家庭上报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
  2.明确示范评选内容。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的评选程序包括: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学校自愿申报并推荐,市级筛选推荐,省级评审,确定年度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名单。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选程序包括:街道办事处(乡、镇)组织流入人口自愿申报并推荐,区级筛选推荐,市级评审上报,省卫生计生委以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估验收,确定年度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名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名额分配见附件。
  3.开展评选活动。各区要及时部署,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申报评选程序,建立激励机制,组织好建设和评选活动,坚持富有流动人口特色、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成效显著、好中选优,并按照确定名额,评选出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学校和家庭。各区每年12月1日前将本地区年度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名单和申报材料,以及各区年度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情况报送委流动人口处。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要高度重视居民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纳入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协调爱国卫生运动、综治、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社会团体,明确各部门职责,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保证行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
  各区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时安排经费预算。要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将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与需求相适应,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提供经费保障。
  (三)开展督查指导。
  市卫生计生委按照行动方案和年度评估要求,开展督导与评估;各区卫生计生委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开展行动的地区范围,加强与当地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合作,在专业指导下,培育本地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加强督导与评估。各区每年12月1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工作进度报告和优秀案例。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附件1: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名额分配表

单位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个数)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个数)流动人口家庭(个数)
江岸区4320
江汉区4320
硚口区4320
汉阳区4320
武昌区4320
青山区4320
洪山区4320
经济开发区(汉南区)2220
东湖开发区2220
东湖风景区0010
化工区1010
东西湖区2310
蔡甸区2310
江夏区2310
黄陂区2310
新洲区2310
总计4340250


  附件2: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一、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评价标准
  本标准所指企业特指职工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的前提条件是:无烟环境。
  (一)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二)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三)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四)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五)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六)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七)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八)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九)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积极参与。
  (十)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十一)企业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组织引导流动人口在健康方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二、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价标准
  本标准所指学校是指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校。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的前提条件是:流动儿童、户籍儿童混合编班,开设健康教育课、符合无烟学校标准、无集体性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发生。
  (一)将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并呼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二)成立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设专人负责,定期接受培训,做好计划和总结。
  (三)制定促进师生健康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包括校内禁烟、饮水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体育活动、体检和预防接种、健康帮扶等内容。
  (四)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定期接受培训。
  (五)开设高质量的健康教育课程,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和强度,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
  (六)为学生提供充足卫生的饮水和合理的营养膳食。
  (七)开展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定期组织体检,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疾病和多发疾病开展监测和管理。
  (八)校园环境符合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教学和生活建筑质量、教室黑板和课桌椅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足够使用的卫生厕所和洗手设施。
  (九)师生互尊互爱,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促进学生潜能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健康互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学校健康工作支持。

  三、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价标准
  流动人口健康家庭的前提条件是:父母将0~16岁的子女带在身边养育。
  (一)家庭卫生整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二)厕所卫生,垃圾定点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
  (三)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
  (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五)合理膳食,戒烟限酒;
  (六)适量运动,心理平衡;
  (七)定期体检,科学就医;
  (八)优生优育、爱老敬老;
  (九)家庭和谐,崇尚公德;
  (十)邻里互助,支持公益。

  附件3: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申报表

企业(学校)名称 
企业(学校)联系人 电话 
申报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区)(单位)
申报单位联系人 电话 
申报理由(企业、学校基本情况,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等,1500字左右,另附页)        
市级卫生计生委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卫生计生委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流动人口健康家庭申报表

家庭成员丈夫妻子子女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户藉地址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理由(健康家庭建设的主要成效,1000字左右,另附页)        
县级卫生计生委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卫生计生委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