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开展苏木乡镇一类卫生院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18

发文字号

内卫农字[2011]7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18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苏木乡镇一类卫生院复审工作的通知

内卫农字[2011]739号

2011年7月18日

各盟市卫生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农字[2010]1155号)要求,各盟市一类卫生院初评工作已经完成,卫生厅决定在各盟市自评的基础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1年7月20日~8月30日。

  二、复审方式
  采取审查核实盟市初评材料,对照评审办法现场查看,实地填写卫生院服务能力调查表等方式。实地评审结束后,召开评审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评审结果。

  三、复审组人员组成
  拟组成三个组,每组3人。具体到达各地时间和人员组成名单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各盟市要积极配合做好服务工作,7月25日前还未上报初评结果的盟市,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评审资格。

  联 系 人:王 瑾
  联系电话:0471-6944128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