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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3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3-31

颁发部门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11年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年3月31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现将《2011年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

  2011年是“三年三步走”、实现全国“一盘棋”的攻坚之年。为确保全国基本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根据《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国人口发[2009]24号)和《2011年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方案》(人口办流管函[2011]41号)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要求,强基础、补短板、破难点,进一步加强省内基础工作,切实提升网络化协作水平,完善区域协作制度,健全层级监管体系,落实双向服务管理责任,全力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省内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各级统筹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均等化服务取得明显进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实现全覆盖;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推进;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与国家系统对接成功;省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基本实现网络交互与共享;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层级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双向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省际间协查信息反馈率(含PADIS环孕检接收)达到85%以上;各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指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为确保2011年基本实现全国“一盘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管理,提升基层基础。
  1、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有所突破。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十二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层面出台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一孩服务证办理等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健全基层网络,加强业务培训。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必须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工作电脑;各街道、乡镇计生办要有专人负责流动人口工作,并按要求配备工作电脑;社区和村级要按照比例配备流动人口专(兼)职协管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座谈、培训、会议等方法提升各级流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确保经费投入,建立增长机制。各级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经费,并建立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的增长机制;现居住地流动人口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达到户籍人口标准;积极落实国家对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以奖代补”制度,引导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4、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两项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推进服务均等,促进社会融合
  5、开展便民维权,畅通诉求渠道。按照《条例》和全国《规范》的要求,认真清理清查相关法规制度,废止违反《条例》要求的各种规定;建立便民维权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便民维权工作责任制,及时办理国家人口计生委交办的案件;认真受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诉求,建立信访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维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6、推进服务均等,服务绩效量化。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倡导、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咨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项目中,将流入人口纳入覆盖人群;进一步拓宽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渠道,提高流动人口避孕节育药具的获得率和可及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检报告单通报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孕检率、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均要达到国家要求。
  7、落实奖励优待,促进社会融合。开展以“关怀关爱、爱在流动”为主题的流动人口服务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大型企业的联络协调,共同组织策划包括服务维权、社会救助、文化倡导等内容的“爱在流动”系列活动;做好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关怀关爱工作;积极为流入人口牵线搭桥,提供就业信息,帮助联系有就业需求的企业,积极促进社会融合。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8、提高信息质量,完善统计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全力做好修改后全员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按季上报全员流动人口跨省个案数据;年内实现全员流动人口数据数量和质量再提数提质,省内流动人口个案争取再上一台阶,力争流动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应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和评估分析,提高全员流动人口个案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信息数据的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9、完善省内平台,加快对接进程。2011年,完善省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增强统计分析、督查督办、工作评估等层级监管功能,实现省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动态信息实时实现网络传输;争取在年内实现与国家PADIS平台系统对接,并做好对接后各级流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10、加强网络化协作,量化PADIS指标。根据2010年各县PADIS平台工作情况,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各级职责;提高县、乡两级信息系统应用比例,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县级每月应用达到100%,乡级应用达到100%,网络通报和反馈、网络化协作发送和接收率均有提高;省市两级建立网络层级监管体系,省级负责PADIS平台国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市级负责对本辖区没有完成指标工作落后县进行督促;力争跨省流动人口重点服务管理信息网络传输率、省际间协查信息反馈率、一孩服务证办理等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85%。
  (四)深化区域协作,建全协作机制
  11、完善协作机制,做好轮值省工作。健全“两泛”区域协作的机制和模式,强化责任共担,完善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区域协作信息通报制度;全面完成“泛长”“泛珠”2011年度工作计划,全力做好“泛珠”轮值省各项工作;通过高层协调、召开研讨会、点对点协作、派驻联络员、在流入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合作机制,拓展协作内容,积极促进各层级协作配合。
  12、深化协作内容,突破难点问题。按照《条例》和全国《规范》的要求,制定区域内落实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查处“两非”等各项协作内容操作规程和协作配合办法;坚决杜绝两地相互推诿和不作为现象,总结研究典型案例,为国家制定相关文件和法规修订提供地方实践经验。
  13、发挥协会作用,推进协会建设。在流出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采取协会组织与党支部结合起来的方式,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流出地计划生育协会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联系工作,为留守家庭提供生产、生活帮助;积极引导流动人口通过协会组织表达意愿、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服务、自我维权能力。
  (五)建立双向考核,落实责任共担。
  14、健全层级监管,完善双向考核。建立省、市、县逐级监管制度,落实层级监管责任;通过网络化协作月通报制度、省际互评制度、信访案件处理和通报制度,强化跨省协作的督查督办;省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双向考核,将省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的工作记录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个案匹配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评估,其中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要83%以上。
  15、优化考核评估,提高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工作方案》,优化自查自评和省际互评报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做到评估有突出有重点;各地还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了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求和工作成效,分析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状态;加强对PIS和PADIS日数据分析和考核评估中的应用。

  四、组织实施
  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本辖区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并于半年和年底上报区域协作工作总结。具体安排如下:
  2011年1月~2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2011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部署全年工作。
  2011年3月~4月,省人口计生委结合实际,下发《2011年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深化省内“一盘棋”和加强省际协作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并按要求上报给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工作计划。
  2011年5月~6月,开展全省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工作专题调研督导。
  2011年7月~8月,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书面汇报上半年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情况,要有重点和亮点。省人口计生委通过专题调研、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等形式,对全省“一盘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2011年9月~10月,泛珠三角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磋商会在南昌召开。
  2011年11月~12月,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自我评估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并对“三年三步走”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将自评报告上报省人口计生委。
  2012年1月~2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以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自评、省际间互评和国家专项督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评估,全省积极准备迎接国家检查评估。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要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做好自评和互评工作,按期逐级上报评估报告,并针对评估结果,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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