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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选购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13

发文字号

苏中医政函[2011]3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13

颁发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正文内容


关于报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选购清单的通知

苏中医政函[2011]37号

2011年7月13日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市卫生局:

  为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今年启动了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对建设单位设备采购进行补助。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现需对项目建设单位设备选购需求进行调查统计,特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报送设备选购清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遴选条件,我省有16所县级中医医院被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1)。中央财政将给予每家项目建设单位200万元的设备采购补助。

  二、设备选购要求
  1. 项目建设单位要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县级中医院设备选购参考清单》(见附件2),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重点专科和优势病种建设,确定设备选购清单。
  2.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中医诊疗设备购置费不低于资助费用的30%。

  三、设备选购清单报送要求
  1. 各项目单位须于7月23日前将《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选购清单》(见附件3)报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并发送电子版。
  2. 设备选购清单要写明设备名称、型号(含规格、参数要求等)、产地、数量、价格等内容。
  3. 相关附件表格请至省卫生厅或省中医药局网站下载。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呈雷、戴运良
  联系电话:025-83620506
  传 真:025-83620525
  邮 箱:daiyl@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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