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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定厦门市第二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08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5]40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9-08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定厦门市第二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5]405号

2015年9月8日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申请对厦门市第二医院进行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评的请示》(厦卫医政[2015]281号)收悉。

  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同意,我委组织专家对厦门市第二医院进行现场复核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论,经研究,认定厦门市第二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希望厦门市第二医院再接再厉,加强医院管理,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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