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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督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0

发文字号

洪卫中医字[2018]1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南昌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8-20

颁发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督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卫中医字[2018]16号

2018年8月20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迎接全国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督查,根据《关于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督查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任务,全面了解各县区提升工程推进进展和各项任务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于8月中下旬在全市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主要内容
  (一)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下同)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中医字[2017]2号)有关要求的情况。主要是出台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的政策文件、建立提升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提升工程推进会议、落实责任分工等情况。
  (二)各县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考核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中医字[2017]2号)列举的八大类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各县区贯彻落实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创新举措。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我检查。2018年8月中旬,各县区卫计委请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开展自我检查并打分。同时结合督导内容要求,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汇报材料须制作成PPT的形式,连同汇报材料文字稿电子版、自评表(附件3)一并交督导人员。
  (二)实地督导。2018年8月下旬,市卫计委组织督导组,采取循环交叉督导的形式,分12个督导组赴各县区开展实地督导,完成督导工作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时间。
  (三)集中汇报。各督导组须于督导结束一周内完成督导情况报告。我委将择期召开提升工程督导汇报会,了解掌握各地提升工程工作进展情况。

  三、督导组人员
  督导组由4人组成,其中组长1人、成员3人、其中1人兼任联络员。督导组组长由各县区卫计委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从辖区内医疗机构抽派,具体人员由督导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选;卫计委中医科长为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积极做好督导工作的部署和落实。通过督导检查,真实全面梳理本地基层中医药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研究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以推动提升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各县区参加督导组人员名单电子版请于8月19日前发至市卫计委中医药处。

  联系人:谈骞李芸蕙
  联系电话:0791-83986648
  传真:0791-83986648
  电子邮箱:ncwsjz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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