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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3-07

发文字号

内卫医字[2008]1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3-07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医字[2008]123号

2008年3月7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内蒙古大兴岭林管局卫生处:

  现将《2008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08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

  全区医政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核心,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狠抓医院内涵建设和血液管理,健全完善医疗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体系,积极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完成各项医政工作。

  一、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机制
  巩固我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化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市公立综合医院管理、技术、人才、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二级以上医院定期巡查制度,组织开展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在全区旗县级以上医院普遍健全院务公开制度,逐步建立院务公开的评价评估体系,开展院务公开示范地区的指导、推介工作。
  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认真落实医院管理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临床专业质控中心建设,开展临床专科质量控制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研究工作。加强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和适宜性、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评价,合理布局、严格准入、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网建设,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完善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临床医师用药情况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监控公示制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控制医药费用,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进一步加强医政法制建设,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继续完善医政管理制度。尽快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植入性医疗器械合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暂行办法》以及配套文件,着手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登记暂行规定》等。同时,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贯彻落实。
  强化医院感染控制等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条例》和不断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切实提高院感控制水平。深入贯彻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完善我区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外流,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007-2010年防盲治盲规划》,切实落实各项任务。继续做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关工作,积极开展唇腭裂救治和防聋治聋等公益性康复工作。

  二、继续做好惠民医疗服务和特困患者医疗救治,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济困门诊、病房建设的指导意见》,二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措施。积极配合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特困患者医疗救助工作体系,有效维护特困患者基本健康权益,切实为特困患者办实事、办好事。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开展有特色的惠民、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丰富惠民医疗服务的形式和内容。要把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和单病种质控与限价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项措施结合起来,狠抓落实,有效降低医疗费用,为困难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

  三、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
  切实做好院前急救体系专业化建设和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全区紧急救援中心的建设。加强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及急诊科内涵建设,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急救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做好艾滋病、人禽流感、非典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做好救治队伍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与监管,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严格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的准入及日常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全区执业医师的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行政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启用自治区医政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电子政务管理,加强社会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促进医疗机构监管的日常化、制度化。严格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加强考点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广告成品审查,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虚假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和医疗广告监管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会同宣传、公安等部门,坚决打击破坏医院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努力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会同有关方面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医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五、加强血液管理,确保采供用血安全和质量
  认真贯彻《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通过完善质量体系文件、持续监控、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解决,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继续巩固无偿献血成果,加强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做好采供血数据分析、统计工作。开展血液集中化检测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输血科(血库)建设标准》,加强临床输血专业科室建设,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推动临床合理用血,对临床用血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

  六、认真贯彻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优质规范护理服务病房创建活动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理服务行为。迎接卫生部对《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贯彻落实情况的中期评估,结合自治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区护理工作专项调查,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护理部主任岗位培训制度,依据《卫生部医院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研究制定自治区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计划,分步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全区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和手术室等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做好专科护士培训工作。组织制定自治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及评价标准,护理技术操作流程与评价标准。

  七、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医院、社区对口支援工作,深入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程”项目工作
  建立科学的对口支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部分受援旗县医院的调研、评估和督导。进一步完善卫生支农、对口支援长效工作机制,以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动员和组织三级医院与贫困地区旗县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落实卫生部确定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工程”,制定年度执行方案,继续组织实施好部属部管医院和部队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牧卫生工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二级以上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工作。

  八、加强医政管理和医院管理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管理队伍整体素质。
  建立全区医政管理干部分类培训制度,强化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管理知识的培训。分期分批对医政科(处)长、医院院长、质量管理科科(处)长、医务科(处)长、护理部主任、输血科(血库)主任、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执业医师、护士考务、注册管理人员的培训。会同办公室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和信访工作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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