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7-18

发文字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第2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7-18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第21号

2017年7月18日

  为进一步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本市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便民高效公开,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交换共享。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本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被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等信用证明,可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申请查询本企业的信用报告(地址:愚园路900号,咨询电话:021-62125035;详见“上海诚信网”,网址:http://fbya93f7a24bcdf047c09b9780ddc5dea968huk906bkc6p6n6cvu.fizh.ncu.cwkeji.cn:8080/)。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上海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试用版)》记载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