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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护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09-12-14

发文字号

内卫发[2009]8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2-14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护理工作的意见

内卫发[2009]82号

2009年12月14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2005年以来,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方案》,在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涵以及推进护理专业化发展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护士条例》颁布实施后,护理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各地在维护保障护士权益、规范护士执业行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社会、全行业以及护理行业内部关心护理队伍、支持护理工作以及热爱护理事业的崭新局面正在形成,护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变化和新的提高,护理事业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区护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能满足护理功能和人民群众对护理需求的变化,临床一线护士依然短缺;部分护士合法权益和待遇缺乏保障,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护理管理组织缺乏独立性,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护理质量管理相对滞后,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护理服务不能很好体现“三贴近”的原则,以病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质量评价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方面。为认真落实《护士条例》的各项规定,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促进我区护理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对我区《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的中期调查评估以及2009年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护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护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护理事业协调发展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广大护理工作者承担着救死扶伤、防治疾病、减轻痛苦、促进康复的专业职责,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站在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护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要将护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医疗卫生工作的整体规划,促使其同步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定期研究护理工作,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积极协调解决当前护理工作中现存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为护理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我区护理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贯彻《护士条例》,维护护士权益,落实护士待遇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要从思想上、情感上、措施上关心广大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健康。要严格执行临床护理岗位工作职责,尽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的非护理工作负担,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要关心护士的身心健康,重视护士的职业防护,为护士提供必须的卫生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并加强职业防护教育,不断提高护士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合同制护士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合同护士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本机构聘用护士签订劳动合同,要规范合同制护士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合同制护士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合同制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奖金、津贴、补贴、保险、休假)和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务)的评定(聘用)比照国家卫生事业单位同等学历、同等条件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接触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给予津贴补助。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提高护士夜班费标准。要关心护理管理干部的成长,注重培养、选拔和吸收优秀护理管理干部参与医院管理。

  三、保证临床一线护士配置,科学合理统筹人力资源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划纲要》、《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规定的标准配备临床一线护士,保证护理服务质量。二级医院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三级医院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5∶1,重症医学科护士与床位比达到3∶1。针对当前三级医院病人多,床位使用率高的情况,要下决心在解决护理人力、保证临床一线护士配置和稳定护士队伍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各级医疗机构床护比纳入对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校验审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科学、规范、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将人力资源规划、绩效考评、薪酬分配、教育培训有效整合,进行集约化、科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效能。要依据本机构护理岗位的任务、业务技术要求、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合理配置护士,逐步实施以护理工作需要为基础的护士配置方法,各医院要研究制定护理岗位设置名录,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设置数量,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要根据临床护理岗位的职责和技术水平要求,调整护士队伍结构,将护理岗位工作职责、技术水平和护士分层次使用和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不同层级护士的作用,逐步规范全区统一的护士岗位分布和分层使用,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统筹与管理。要严格控制护士调离护理岗位,确保把有限的护士资源用在护理岗位上。凡不具有护士职责的岗位均属非护理岗位,不在护理岗位的人员不得纳入护士编制计算,原则上也不应再享受护士待遇。新建科室、新批诊疗科目及医技科室申请配备护士时,由医院人事部门和护理部门严格掌握,根据有无护士职责和护理工作量决定是否设岗并设定人数。

  四、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服务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广大护理工作者要切实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到护理工作中,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通过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为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充分体现“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和整体护理内涵。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细节,细化服务措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来真正落实以病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通过倡导 “亲情式服务”,创建“模范服务示范科室”、开展“温馨护理”、评选“星级护士”等活动,大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使护理工作真正“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真正以健康护理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家庭为对象,以老年、妇女、儿童、残疾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为先导,集康复、保健、健康护理为一体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护理服务体系。
  要继续加强护理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内蒙古自治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规范秩序。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使护理质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逐步使护理质量管理与国际护理规范接轨。要健全并完善质量控制运行机制,对质量形成全过程、全因素实施控制,在质量控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每个护理人员的作用。要建立适合新的护理模式和专科护理特点的指标体系,实现全面持续的质量改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中有关质量管理的评价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以病人满意度为核心,以护理服务行为为重点的医院护理质量评价工作。要逐步建立并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质控管理网络,卫生厅成立自治区护理质控中心,负责制定和完善质量标准和质控方案,组织相关内容的培训,监督检查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充分发挥资源管理、学科建设、质量管理等重要职能,使我区的护理质控工作常态化,带动护理学科的全面发展。

  五、完善护理管理体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健全与医院功能、职责、任务、发展规模相适应,与相关专业协调发展,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层级合理、管理到位、监管有力的护理管理体制。医院护理管理部门应全面负责医院护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并负责设定医院护理岗位,制定并落实护理工作规划和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学科和队伍建设计划,指导和监督护理服务质量,对护理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考核和奖惩,培养和选拔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参与医院全面管理和护理人员录用、职称晋升等工作,协调医院决策层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各级护理管理工作者要切实把提高全体护理人员整体素质作为医院护理管理的首要任务,遵循“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和造福人”的重要原则去实施管理,重视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环境,使正确的价值观念成为护理人员认同并自觉遵守的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把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渗透到护理管理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实施人性化和柔性化管理,建立“工效挂钩”、“优劳优得”、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和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护士的职业潜能和工作积极性。
  要积极引进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开发利用信息资源,逐步全面实现人、财、物、信息化管理,在护理管理运行机制上,依托网络功能,建立以网络数据为导向的快速高效的工作程序;在人员管理上,运用数据统计进行人力资源动态调配和绩效考核;在物资管理上,实行网上出入库供应管理;在经济管理上,利用网络技术加强医疗护理成本核算和使用效率分析评价;在护理质量管理上,建立网络数字化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病人评价护士服务质量等活动,以信息化管理带动护理管理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护理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六、培养和发展临床专业护士,提高护理专业化水平
  按照卫生部《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和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计划》的要求,我厅将继续在重症监护室、急诊急救、手术室、肿瘤和糖尿病五个护理领域开展培训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区专科护士培训工作,促进我区专科护理工作的发展。全区各二、三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积极选送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有计划地培养专业化护理骨干,发展临床专业护士。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计划》和《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健全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确保培训效果。培训带教中要精心挑选专业技术职称高、业务强的护士骨干人员,实行一对一、专人或专职带教,让学员运用新理念和护理程序直接护理病人,通过主持护理查房、制备教案、开办业务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充分发挥学员的创新性思维能力,通过开展临床实践评价活动促成教学双方互学共赢、教学相长的良性发展态势。通过培训,逐步培养一批具有某一专科方面的专长、具备较高的专科护理技术能力、能独立解决该专科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指导其他护士开展工作的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护士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二、三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专科护士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服务的不断创新。

  七、发展社区护理和蒙中医护理
  社区护理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大力发挥护理服务的作用和功能,提供符合社区人群健康服务需要的多样化护理服务。社区护理服务应当重点关注和满足老龄人口、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残障人群、妇女和儿童的护理服务需求,不断丰富护理内涵、创新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贴近生活的护理服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护士规范化岗位培训制度,积极开展社区护理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岗位培训工作。要建立社区与医院之间的护理业务协作关系,发挥医院护理专业技术优势,对社区护士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协助,不断提高社区护士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要注重蒙中医护理特色和优势,发挥蒙中医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蒙中医护理防重于治、注重养生的理念,发挥蒙中医护理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养生康复中的作用,突出蒙中医整体观和辨证施护,提高蒙中医护理技术,加强蒙中医与西医护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促进蒙中医护理的可持续发展。

  八、强化监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的部署,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并将此《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护理工作监管体系和机制,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和督导频次,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当前,各地要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为契机,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将护士人力配置、权益待遇、工作条件、执业行为以及护理垂直管理和护士队伍建设等重要内容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并在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家法律制度在全区护理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推进自治区护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和护理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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