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延期委托加工药品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7-11-16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安[2007]12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1-16

颁发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延期委托加工药品的批复
(赣食药监安[2007]127号)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办理延期委托加工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延期委托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肾石通颗粒(规格:每袋15g)和五灵止痛片(规格:每片重0.3g)。在药品委托生产期间,委托双方应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委托加工有效期自2007年11月16日至2008年11月15日。
  此复。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