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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30

发文字号

冀卫办医[201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1-30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医[2015]1号

2015年1月30日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院,驻冀部队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国卫发[2014]48号,以下简称《方案》),并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医院。我省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等35家县医院确定为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国家联系医院。现根据国家《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方案》重点工作内容和《第一阶段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要求》等相关要求,各级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对口支援医院和县级医院,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通过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县级医院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等方式,提升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使县域内转诊率控制在1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一)积极推进县医院标准化建设。各地、各单位遵循“突出重点、填平补齐、工作必备、适当提高”的原则,按照国家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医院评审的基本要求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要下发的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及推荐标准等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人员、房屋、设备、技术、管理”五配套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
  (二)加强人才、技术和重点专科等能力建设。县级医院要明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人才培养、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引进适宜医疗技术项目,提高县级医院专科医疗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带动医疗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省、市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和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挥其品牌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水平。
  (三)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县级医院要建立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主动与京津等先进地区医疗机构对接,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改进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
  (四)扎实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为保证我省35家国家联系县医院通过综合能力提升工作,达到国家评估标准,我委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对对口支援关系进行部分调整(附件1),对其予以重点帮扶,帮扶方式根据受援单位需要进行安排。各对口支援医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细化支援任务和实现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保证对口支援任务的有效落实。受援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评估情况列入支援医院考核目标管理,作为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地、各单位要在积极推行县级公立医院“五个一”、“631”等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控费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重点提升阶段(2015-2017年)。
  1.工作启动(2015年1月-2月)。
  (1)35家国家联系县医院。省卫生计生委与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县(市)政府、支援医院、县级医院签订五方责任书(附件2),确定年度和3年目标,明确各方责任、权利、措施。对口支援双方医院、职能部门、临床科室间签订对口支援协议(附件3)。各地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责任书及协议书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2)其他县级医院。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结合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调查,对辖区县医院基本情况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分类,确定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结合国家标准、要求和县级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借助国家和我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平台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加快启动实施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
  2.组织实施(2015年3月-2017年9月)。
  (1)省级卫生计生委定期召开工作及培训会议,按照国家下发的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对全省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并按年度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2)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局)要对辖区内县医院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定期开召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每年9月份向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3)援受双方严格按照签署的对口支援协议,采取多种帮扶方式,分阶段、分步骤的推进对口支援工作,确保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4)县级医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造条件落实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提升综合能力。
  3.考核评估(2015-2017年每年度的10-12月份)。
  省卫生计生委每年10月份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国家卫生计生委每年12月底前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要求和工作目标对各省工作进行考核评估。35家国家联系县医院2015年至少完成50%的重点工作内容,医疗服务能力达到50%的目标要求;2016年至少完成80%的重点工作内容,医疗服务能力达到80%的目标要求;2017年10月底前,35家县医院完成全部重点工作内容,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达到要求。
  其他县级医院考核评估根据各市申报情况进行确定。省卫生计生委每年对县级医院达标情况按市进行通报,并列入各市工作考核内容。
  (二)第二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8-2020年)。
  根据第一阶段我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情况,确定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和相应措施。到2020年,力争使我省90%的县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50%的县医院达到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荐标准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医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中心,是联结我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作是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整体能力,是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为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供保障。
  (二)部门联动,加大投入力度。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涉及基础建设投入、管理水平提升、专科建设加强、技术水平提高和医疗服务改善等。因此,各地、各单位在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与发改、财政、物价等部门沟通协作,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的支持,加大对县医院投入力度,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及时挖掘先进,着力宣传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带动我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行业内外共同推进工作的力度。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丁瑞 张 磊
  联系电话:0311-66165716 66165705
  电子邮箱:hebwsty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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