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30

发文字号

赣质监食监发[2009]5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30

颁发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文内容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赣质监食监发[2009]52号

2009年9月30日

各设区市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9]4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监督检查程序和工作要求依法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执行中如遇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局食品处反馈。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