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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2-17

发文字号

冀卫人函[2014]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2-17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冀卫人函[2014]3号

2014年2月17日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3]5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要求,严格申报程序,准确把握申报条件,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特别要将长期在一线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二、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要按文件要求报送《申报表》和《推荐表》原件一式4份,附件材料1套,包括申报人10篇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国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国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上报材料均同时报送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另报河北省2013-2014年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情况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填报材料均报电子版(相关电子版文件请到邮箱下载:hbtgzj@163.com,密码:201120112011)。

  三、请各地、各单位于2014年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每位申报人员交评审费300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城尧
  联系电话:0311-85989704
  电子邮箱:wangchengyao2332@126.com

  附件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3:河北省2013-2014年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情况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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