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9-20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械安[2004]66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程序的通知
沪食药监械安[2004]664号
2004年9月20日
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6号局长令)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2号局长令),我局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对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程序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04年9月28日起正式施行,原试行文件和运行文书同时废止。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相关程序和文件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www.shfda.gov.cn)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