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区“六乱”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4-05-19

发文字号

韶府[2014]2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韶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5-19

颁发部门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区“六乱”的通告

韶府[2014]25号

2014年5月19日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清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广东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全面清理整治市区道路、小街小巷和农贸市场及其周边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吐扔、乱贴写(以下简称“六乱”)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韶府规审[2014]4号)如下:

  一、韶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整治“六乱”的主管部门,浈江区政府、武江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食药监局、经信局、林业局等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整治“六乱”的工作。

  二、公共场地不得有占道经营和擅自堆放物料、商品等行为,街头食品应当入室经营。

  三、各单位、门店、餐馆应当做好门前卫生保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商场(店)、餐馆要保持店容整洁,做到商品陈列有序,橱窗明亮美观。

  五、广告牌位权属(或设置)人应当根据《韶关市区利用城市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行拆除未经审批的广告(招)牌;对残旧、破损、文字不规范、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广告(招)牌进行拆除或更改,确保广告(招)牌美观、规范。

  六、擅自搭建或虽经批准但不符合要求,残旧、破损、有碍观瞻的遮雨(阳)蓬的权属(或使用)人,应当自行拆除或整改,做到规范统一、美观整洁。

  七、项目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对道路两旁的基建工地和待建空地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实施打围作业,围墙外抹灰粉刷,并书写文明警语或绘画,画面陈旧的要及时更新,保持外观整洁。

  八、市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不得有乱摆乱卖和占道经营的行为。猪、牛等生肉经营者必须统一进入农贸市场内销售。
  从事水产、牲畜屠宰等批发和零售的经营者,必须进入有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且达到污水排放标准的市场内经营,禁止将污水、污物直接排放在市场周边街巷路面,禁止在污水、污物排放设施不完善的场所内从事上述经营行为。
  市区农贸市场周边区域的车辆停放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九、从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各单位、门店、住户应当按照要求自行完成整改工作。对未按本通告要求进行整改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强行清理或拆除,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对暴力阻碍“六乱”整治工作,或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