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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7

发文字号

桂卫规划发〔 2018〕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治区药品监管局

正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药品监管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 “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广西“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广西 “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 行动计划( 2018-20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加快推行广西医疗健康服务领域便民惠民措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老百姓烦心事、操心事,以 “互联网+”为手段,以卫生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各类应用为核心,以便民惠民为落脚点,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用三年时间,健全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探索常态化发展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优化医疗健康服务监管方式和资源配置,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搭建覆盖全区的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充分利用网站、手机 APP、公众号等渠道,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门户,实现在线查询医疗机构基本概况、诚信情况、专家情况等信息,为居民提供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检查检验结果和就医费用查询,健康宣传、教育和咨询等互联网便民医疗健康服务。引入支付宝、微信、银联等线上主流支付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线上支付方式。 2018年到2020年,启动全区便民惠民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工作,逐步集成各类医疗便民服务应用并推广。 (二)推动二三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提升群众就医便捷性。预约诊疗覆盖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开放二级医院专家门诊、三级医院全门诊的 100%号源。实现挂号、检验检查、日间手术的分时段预约,避免群众就医时段过于集中,有效缓解“三长一短(挂号时间长、候诊时间长、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问题,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2018年到2019年,实现二三级医院网上预约诊疗全覆盖。 (三)全面实现扶贫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逐步扩展服务范围。以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为基础,提升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服务能力,让贫困患者只跑一次就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整合卫计、民政、财政、人社、扶贫、商业保险等相关部门政策,推进政策落地、业务融合、应用集成,逐步扩展扶贫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 2018年到2019年,实现扶贫人口在广西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四)实现二级以上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构建 “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的就医模式。围绕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整合院内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实现院内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优化服务流程,结合预约、提醒、查询等在线服务方式,让患者就医省时、省心、省费用。 2018年到2020年,在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开展院内信息互联互通工作,逐步开放预约、提醒、查询等在线服务。 (五)全面实现跨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患者重复检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依据国家相关业务标准规范,建立区域检验、检查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跨区域、跨机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等信息共享,建立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跨机构互认,促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降低患者检验、检查费用。 2018年到2020年,开展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试点,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六)推行 “先诊疗、后付费”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模式,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在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诊疗模式,患者住院时免交押金,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费用,其余的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院结算。践行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宗旨,为患者节省大量时间,避免延误最佳抢救时间,强化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尊重和信任,促进医患和谐。 2018年到2020年,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逐步推广“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 (七)扩大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推动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的 “一卡通”应用,实现在居民健康、医保结算等领域的普遍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在医保结算费用信息、儿童免疫、健康档案、妇幼保健、挂号诊疗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2018年到2020年,推动两卡在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应用。 (八)全面开展远程医疗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使群众就近享受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已建成的 “国家-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远程医疗全覆盖。全面推广远程医疗应用,建设自治区、市、县各级诊断中心,开展远程专科诊断服务,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诊疗模式,推动分级诊疗政策落地。 2018年到2020年,开展自治区、市、县级远程影像、心电、病理、超声等诊断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村卫生室远程医疗全覆盖。 (九)在卫生健康委提供远程医疗相关数据基础上,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及现行医保政策进行测算,探索制定医院、患者、医保基金三方共同承担的远程医疗医保支付政策。通过远程医疗系统与院内信息系统、医保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远程医疗与院内就医流程、医保结算一体化,为群众带来更便捷、低负担的优质远程医疗服务。 2018年到2020年,在卫生健康委提供远程医疗测算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探索制定相应医保支付政策。 (十)强化全区中医医院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群众提供优质 “治未病”健康服务。完善区域中医医疗平台,加强区域医疗数据共享中心建设,实现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方便患者连续就医、跨机构就医。以区域中医医疗平台为基础,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结合居民健康档案,逐步在全区中医医院全面推广“治未病”健康服务应用,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健康指导。 2018年到2020年,在全区中医医院推广区域中医医疗平台,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指导和疾病康复指导,逐步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培养居民“治未病”意识。 (十一)推进乡镇卫生院的 “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为老百姓提供更便捷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中医医院与基层中医馆合作,依托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各地中医馆在基层中医药服务方面的作用,推广辨证论治、治未病、中医远程教育,把优秀的中医药经验传承给基层中医医生,促进基层中医医生的快速成长,有效提高基层中医医疗资源的供给,使基层老百姓也能够享受到优质中医药服务。 2018年到2020年,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建成,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让老百姓在基层就能够享受优质中医药服务。 (十二)建立县、乡两级远程教学培训体系,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实现远程教育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覆盖,形成针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远程教学培训体系。结合手机移动端功能,提供多样化的医学在线课程和医学教育资源,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在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2018年到2020年,在线远程教育在所有县乡级医疗机构进行推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基层医务人员全部纳入教学培训范畴。 (十三)完善 120智能网络体系建设,提高抢救水平,为患者提供智能、快捷、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依托全区120建立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站点,有效缩短急救半径,减少患者现场等待时间。推进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新技术的应用,在救护车到达之前指导报警者开展自救互救,促成第一目击者快速响应,为救援赢取时间,实现急救关口前移。建立应急医疗救援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危急值24小时监控预警并智能响应,为急救资源动态调度和跨区域应急医疗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2018年到2020年,不断完善地级市的120指挥服务中心,并积极尝试开展“国际绩优急救中心”的创建与评估。 (十四)积极探索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为患者提供方便有效、安全可靠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应用 “互联网+”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本着包容审慎的态度,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线上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有效沟通。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健全相关机构准入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 2018年到2020年,建成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逐步出台完善互联网医院相关规范制度。 (十五)健全完善卫生应急高清视频会商系统,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决策、远程指挥、诊疗会商、视频会商,强化突发事件处置水平,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广西人民群众对卫生应急工作的满意度。 2018年到2020年,完善卫生应急高清视频会商系统,健全卫生应急指挥平台,服务人民群众健康。 (十六)全面推动健康档案在线管理,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动态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围绕电子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与综合应用,推行健康档案无纸化管理,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居民健康档案在线查询、个人健康管理、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干预和跟踪等服务功能,引导患者有效预防和治疗疾病,提高居民自主健康管理意识,培养居民从被动医疗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常态化主动健康管理理念转变。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在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的综合应用,加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和业务应用。 2018年到2020年,开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APP、微信、网页等在线查询服务,实现健康档案在线管理,通过整合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各类信息为居民提供综合健康服务。 (十七)建设自治区级疾病防控大数据平台,提升疾病数据监测和主动干预能力。依托各级医疗机构,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面向慢病、精神病、传染病、健康危险因素实现动态数据实时采集、在线监测管理、数据交互,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效果。融合传染病监测数据及气象、人口、环境、媒介等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趋势预测预警,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收集、分析、挖掘健康危险因素数据,实现公共卫生状况及薄弱环节信息的实时监测、对外服务、预警预报、数据共享需求,有效提升疾病防控能力。 2018年到2020年,启动自治区、市、县三级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建立疾病防控大数据分析模型,有效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十八)建立儿童免疫规划全程监管体系,实现儿童免疫接种全流程监管和服务。以疫苗电子监管码为核心,建立精确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全境、全程信息化监管追溯体系,实现疫苗在各级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门诊之间的全流程监管,涵盖疫苗流转过程、疫苗存储环境温湿度、冷藏车运输轨迹等,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实现预防接种过程及预防接种结果的全过程监管,在发生异常反应时,能够多维度精准的追溯疫苗真实情况及预防接种过程。 2018年到2019年,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疫苗流转、接种过程和接种结果的多维度监管。 (十九)全面建设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为儿童免疫接种提供安全、便捷的一体化服务。通过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实现预防接种全流程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缩短群众在门诊的等待时间,有效提升预防接种规范性及安全性,杜绝错种、重种、漏种现象发生。实现接种证绑定、自助查验、接种信息查询、手机预约、接种门诊指引、接种费用支付等预防接种全流程一体化自助服务。 2018年到2020年,开展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区推广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 (二十)实现妇幼 “母子健康”电子化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优化整合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资源,实现妇女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等全生育周期信息互联互通,形成母子一体、线上线下协同、全程连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2018年到2020年,健全、完善升级桂妇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独具广西特色的妇幼健康服务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精准管理。 (二十一)实现献血用血全程线上一体化服务,提升居民献血服务体验。建立全区献血用血服务平台,实现献血宣传、招募、预约等功能,为献血者提供献血前、献血中、献血后的移动互联网服务。完善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制度和流程,实现献血者用血费用院内报销,提升献血用血服务水平。 2018年到2020年,实现全区献血用血线上一体化服务和献血者用血费用院内报销。 (二十二)推动全区血液供应流程一体化,保障用血安全。优化整合血站、医院之间血液供应流程,实现血液从 “血管到血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患者输血安全和服务水平,实现医院间血液资源共享。完善现有血液冷链环节信息化监控,借助“互联网+”技术,建设安全、快速、符合质量规范的血液生命运输快线。 2018年到2020年,实现全区一体化管理和血液冷链平台全覆盖。 (二十三)推动家庭医生线上签约,为家庭医生赋能。建立家庭医生线上服务平台,引入远程医疗专家资源,组建基于互联网 +的“专-全”结合型6级家庭医生团队工作机制,解决基层签约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医疗健康问题,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和延伸处方等线上线下签约服务。 2018年到2019年,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线上签约服务全覆盖。 (二十四)推动健康管理和健康知识进家庭,提升居民自我健康意识。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卫生专网的接入带宽,组建优质网络承载远程医疗等各类信息化应用,通过高清互动电视平台与家庭医生、健康档案对接,居民在家里通过电视就可以便捷地查询到家庭医生、健康知识、健康档案、医院就诊记录。 2018年到2020年,开展在有线电视网络上整合家庭医生、健康档案等便民服务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整合各类已建成的医疗健康便民服务。 (二十五)构建线上线下药品供应配送体系,规范优化药品流通供应链。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建设区域审方中心,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或执业药师审核后,处方所列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方便群众,解决偏远地区、基层机构的专科给药、处方药品缺乏问题。 2018年到2020年,在部分地区启动试点工作,逐步推行全区药品网络销售、配送和有效监管,实现一站式服务和家门口取药。 (二十六)推动医保医药联动,实现医保在线支付和异地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对接整合,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异地结算等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尝试打通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通道,实现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远程医疗服务、线上诊疗服务的医保支付,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2018年到2020年,在全区二三级医院开展线上医疗的基础上,适时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和线上支付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医保线上支付。 (二十七)建设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提高全区基层医生诊疗及服务能力。为基层医生提供人工智能助手,使基层医生工作提质增效。针对基层诊疗服务中常见疾病,为基层医生提供智能的诊断 /诊疗建议、典型症状、相似病历及循证依据,辅助基层医生完成治疗方案、检查检验和用药建议,针对慢病患者提供智能化管理、随访工具,有效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服务能力。 2018年到2020年,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医生辅助诊疗平台试点应用,逐步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推广。 (二十八)实现诊前智能导诊导医,节省患者就诊时间,提高就医效率。为患者提供诊前智能导诊导医、病史采集、健康咨询、就诊咨询和挂号建议等服务。在就诊前通过智能病史采集系统形成初诊病历或患者自述病历,实现患者就诊需求和医疗资源的精准匹配,避免盲目就医,节省患者就诊时间,缓解医院门诊导诊压力,提高门诊服务效率,促进门诊电子病历的使用率。 2018年到2020年,开展试点医院智能导诊导医服务,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医院推广。 (二十九)提高群众医疗健康服务满意度,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信息化手段,展现就诊信息,患者可针对医疗服务进行评议。建立行风监管和电子医德档案系统,打通医院业务应用系统,采集诊疗用药、医药购销、收费标准等行风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对违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从而加强行风监管。 2018年到2020年,开展患者就诊信息展现及综合评议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行风监管和电子医德档案系统。 (三十)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研究与应用,为便民服务提供智能化服务支撑。依托健康大数据发展研究机构,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开展医疗健康领域大数据研究,探索适合 “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应用的政策体系,加强医疗健康数据的共享与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应用,为老百姓提供更智能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等一体化健康服务。 2018年到2019年,依托医疗健康大数据发展研究机构,通过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医疗健康服务。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行动计划。自治区、设区市两级负责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政策协同、投入保障和工作对接,共同推动行动计划落地。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落实行动计划,加快分级诊疗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强与社会企业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运营,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结算创新、医务人员服务质量等改革,为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负责单位要广泛宣传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不断发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有益经验进行宣传推广;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桂卫规划发〔2018〕17号_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_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自治区医疗保障局_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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