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李鸿忠、李宪生同志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171号
2009年1月8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李鸿忠省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12月3日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克难奋进,切实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认真把这项群众热切期盼、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改革工作做好,如期完成今年医改工作目标和任务。
李鸿忠同志的讲话(2009年12月3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11月25日,罗清泉书记亲自主持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省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的专题汇报,并对下一步全省医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宪生同志对我省前一阶段医改工作启动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特别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清泉同志的重要指示,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总的看,我省医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市都相继制定了医改实施方案和2009年医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措施正在逐步落实,医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同时,应当看到,当前工作中也存在着进展不平衡、认识有差别、信心不足、等待观望等问题,必须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深刻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无论是对于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扎实推进医改工作,既是我们践行党和政府宗旨的实际行动,也是检验我们执行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和做好医改工作,无论任务有多重、工作有多难、问题有多复杂,一定要坚定信心,以积极的姿态、扎实的工作,切实把医改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抓落实、抓到位。
二是要深刻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医药卫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生活质量。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健康水平有了新的期待、新的更高水平的要求。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医药卫生领域积累了不少问题和矛盾,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普遍存在,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肩负的重要使命和责任。
三是要深刻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湖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湖北经济运行呈现低位起步、不断加速、稳健向上的良好态势,来之不易。同时,应当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仍十分繁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扩大医疗卫生投资,带动医药及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直接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安全网”,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扩大居民即期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多大的工作力度,来自于多高的思想认识。我们就是要通过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措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推进医改工作的动力。
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医改工作
积极稳妥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进医改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医改是一项世界性难题,其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医改工作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所谓积极,就是要积极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所谓稳妥,就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吸取全国各地的经验,认真探索实践,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认真吃透中央精神和湖北省情。吃透中央精神,就是要准确地、全面地领会中央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弄清、弄懂中央关于医改工作的原则、任务、目标、重点以及要求,充分地理解和掌握医改每项工作的内容、做法和要求。吃透省情,重点是要摸清底数,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增强针对性。在省委常委会上,清泉同志特别强调要摸清底数,这是我们做好医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在此基础上,围绕医改目标,把中央的要求与地方的实际结合起来,认真调查研究,借鉴、吸取全国各地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医改方案和工作措施,真正把医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坚持先试点后推开。把面上的问题放在点上研究,试验成功后再在面上推广,这是我们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有效的工作方法。先试点后推广,对积极稳妥地推动医改工作至关重要。国家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决定在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先行试点,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体现了科学的工作方法。在推进医改工作中,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地组织试点,细致地解剖“麻雀”,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改革方案,校正我们的改革措施,以“点”带“面”,推动医改工作的深入展开。要善于学习借鉴,一方面,要注重吸收外省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江西省、安徽省;另一方面,认真总结省内各试点县的经验,积极探索。
三是要注重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医改工作要取得成功,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无论是医改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医改措施的出台,都要充分地考虑到可能给医疗机构、患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护人员等多方面的利益带来的影响和冲击,要在坚持医改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兼顾多方利益,实现总效益的最大化,保护好社会各方面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中央关于医改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十分明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非常明确,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全力推进医改工作的实施。推进医改工作的实施,重在建立完善医改工作推进机制。目前,省市县大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发展改革、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医改办公室,省与市(州)之间、市(州)与县(市、区)之间签订了医改工作目标责任状。应该说,全省医改工作的推进机制已初步形成。下一步,要重点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首先,在横向上,要完善部门之间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由医改领导小组领导、医改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医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和政策性都很强,不可能靠某个部门包打天下。必须进一步明确:各地医改领导小组是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医改工作的司令部,担负着医改的领导和指挥责任;医改办公室是医改工作的参谋部,担负着医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职责;医改工作涉及的各部门、各单位是医改工作的作战部,担负着医改工作的具体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覆行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事项,医改办要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主动配合,决不允许推诿、敷衍,影响工作的开展。
其次,在纵向上,要完善省市县之间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医改工作要统筹推进,做到全省一盘棋。各地既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医改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好各项任务,又要及时地反馈医改进展情况、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形成情况互通、工作互动。这方面,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正确处理好完成“规定动作”与积极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的关系,鼓励各地在完成好中央、省医改工作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推进医改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是做好医改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宣传引导上,要重点把握好“五性”:
一是政策宣传的准确性。医改工作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的期盼很大、期望值很高。我们既要准确地宣传医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又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医改精神和相关要求,从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并克服一些片面的、模糊的认识。为保证医改政策宣传的准确性,各地要在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宣传引导的正确性。要积极引导社会对医改的合理预期,既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医改充满信心,又要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深层次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改革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探索性、渐进性和阶段性。
三是实施进展的及时性。要及时宣传医改实施进展情况,让社会各界看到党和政府推动医改的决心和实际行动,感受到医改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和支持。
四是解决问题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每项医改任务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答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各项改革措施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比如,当前就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工作的宣传,着力解决人们的担心、畏难和观望等问题。
五是形式的创新性。要在宣传的形式上创新,既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进行宣传,更要鼓励走村串户上门宣传;既要宣传医改政策原文,更要鼓励能让城乡居民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解读本”;既要采取宣讲式,更要鼓励采取问答式,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乐于接受。
同志们,今年是医改的起步年、开局年,扎实做好医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这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改革工作做好,做出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李宪生同志的讲话(2009年12月3日)
今天召开全省医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医改最新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医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工作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于切实抓好医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天,罗清泉书记、李鸿忠省长专门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国家有关会议精神,就深入推进我省医改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最近,国家连续三次召开医改工作的专门会议。其中后两次会议,李克强副总理专门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医改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推进医改的信心和决心。
国家三次医改专门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坚定信心,按照既定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医改工作。当前,主要是要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创新体制和机制,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全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学习贯彻全国医改工作三次会议精神,重点是准确把握两个基本要求:
第一,准确把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要在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于建立机制,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确保基本。要保证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二是要降低药价。药价降没降下来,是衡量医改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要明确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最高限价,不是药物零售价。三是推动使用。基本药物制度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取决于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取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约束力。要通过规范的诊疗行为,让基本药物有效地使用到患者身上。四是探索补偿机制。实行零差率销售必须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同时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绩效工资制,合理增加医务人员的收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五是乡村联动。要重视乡村卫生室没有纳入基本药物零差率改革范围带来的问题,通盘考虑乡村卫生室的补偿问题。
第二,准确把握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是一项关联度高、影响大的重要工作,与顺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完善补偿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重要配套措施,对于推动整个医改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也为明年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打下基础,积累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订好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来说,一是要规范。要及时清理核查津贴补贴。二是要统筹。对在职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要对这些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三是要建立机制。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家会议精神,11月25日,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医改办关于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汇报。会议要求集中力量,确保今年12月底前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抓紧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推进。
二、充分肯定工作成绩,清醒认识存在问题
自中央部署医改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全面部署、稳步推进,全省医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从全国进一步落实2009年医改任务工作会议通报的情况看,我省医改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呈现出“一个基本建立、两个逐步形成、三个加大力度、四个重大进展”的明显特点。
(一)推进工作机制基本建立。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签订目标责任书,全省逐步形成了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协同和省(市)县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政策框架和行动纲领基本形成。一是总体部署已经明确,配套文件陆续出台。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鄂发[2009]24号),与之配套的21个具体政策文件,有的已经出台,有的正在按上级统一部署抓紧制定。二是操作方案基本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确定。全省医改工作41项重点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具体明确了完成时限。
(三)支持和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我省财力状况,对推进医改需要实施的项目进行了资金需求测算,分别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经费等省及省以下负担比例、经费安排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初步意见。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今年以来,共争取国家安排我省医疗卫生投资11 6亿元,重点支持了45个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14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7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地(市)级重点中医院项目建设。
(四)重点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汇报会以来,我们按照既定目标不断加大医改工作力度。截至目前为止,中央明确的五项改革除公立医院改革正在准备之外,其它四项改革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截止11月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52 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6 8%。二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我省30%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名单已经确定;《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已经或即将出台;4206个剂型规格品的零售指导价格,已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正式执行。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了为乡镇卫生院培训1500名全科医生的年度任务;启动了省内48家大医院与70个县(市)医院建立对口协作关系;落实了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等。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力实施。农村35-59岁妇女“两癌”检查全面展开。
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我省医改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医改工作离国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观望现象和畏难情绪。医疗机构担心财政补偿不到位,医务人员担心收入会减少,生产经营企业担心生存压力,地方政府担心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以致工作推进不积极、不主动。二是准备不充分。目前国家和省关于医改的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但从落实执行环节来看,部门间通力合作还未形成合力,上下衔接不够,改革的底数不清,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面临一些压力。三是资金筹措有压力。医改各项工作的推进,需要财力做保障。医改所需资金是刚性的,而地方财政新增财力十分有限。要完成医改任务,资金筹措压力很大。四是有的工作突破有难度。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中,由于历史原因,人员超编、混岗严重。据统计,2008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实有人员7 15万人,按照新的定编标准测算,超编1万多人,这将给绩效工资工作的顺利实施带来影响。
总之,问题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正视它、解决它。具体实施中,要通过我们的创造性工作,保证中央的重要决策在湖北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把握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工作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启动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积极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一)抓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明确工作任务。今年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任务已经明确,12月底在30%的县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内容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等。目前,经各地申报,省政府审定,有35个县(市、区)被列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占全省103个县(市、区)的34%。值得一提的是,在申报过程中,武汉市主动要求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了3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仙桃市在得知未被纳入试点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列入试点名单,并要求整县推进。现在试点单位已经审定,希望试点县市区政府严格执行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年底落实到位。
2.坚持工作原则。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确保“规定动作”。对国家规定的工作要从时间上、内容上不折不扣地完成,做到不走样、不变形,确保我省今年12月底前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是做到统筹兼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统筹兼顾,深入分析制度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困难,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补偿机制、绩效考核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多项改革举措,从根本上改变“以药补医”现状,建立新的药物保障制度。
3.制定实施细则。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通盘考虑生产、定价、招标、流通、配送、使用、报销等各个环节。国家已印发《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我省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今天会上已将《湖北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待进一步听取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迅速下发实行。
4.把握关键环节。为保障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工作中注意抓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抓好招标环节。一要建立规范有效的基本药物招标机制。国家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品配送。可以采取集中竞价或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品种。二要完善全省药品储备制度。对临床必需、价格低廉、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不可替代的基本药物,要纳入政府储备范畴,保障生产供应。三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对农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供应覆盖率要达到100%,确保基本药物充足供应。
二是抓好使用环节。建立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体系,保证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环节。一要让基层医疗机构愿意配。要加大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情况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直接与财政补助挂钩,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二要让医务人员愿意开。要建立严格的配备使用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采取药师审核处方、运用信息化手段、公示不合理处方等多种措施,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要把医务人员执行基本药物各项制度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真正使基本药物成为临床首选药物。三要让人民群众愿意用。要把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三张网”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要高于非基本药物,用经济手段引导和促使广大患者广泛接受和使用基本药物。
三是抓好保障环节。建立基本药物财政补偿体系,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保证。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同时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价格,使人民群众感受“看得见、摸得着”的医改实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预算等措施,切实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财力保障。
(二)认真做好绩效工资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务院9月2日常务会议决定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在具体操作中比较复杂的工作。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及时形成方案,抓好试点,指导面上工作。解决绩效工资关键是要与个人的工作绩效挂钩,千万不能让绩效工资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大锅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又要研究办法的可行性。要尽快建立机制,摸清底数,完善措施,加快推进绩效工资的有效实施。根据总体要求,当前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做好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要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实际发放水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
二是要做好人员编制核查工作。我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已经确定,卫生、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标准进行人员核定。对于人员超编问题,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严格依据相关政策,尽快拿出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三是要做好经费测算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解剖式调查。全面了解当前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工资、津贴、经营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人社(事)、编办、卫生等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经费测算工作。在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时,根据测算情况预留相关经费。
在做好上述三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卫生部门要以县为单位,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考核评价办法。在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方面,不仅要考虑区域之间的差异,还要考虑不同层次的差异。
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要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抓紧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实施工作由省医改办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年度既定工作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性强,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各级政府是医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完成医改工作负全部责任。各地医改领导小组要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各部门内部也要集中力量,抓紧调研,尽快摸清底数,制订好计划和工作方案。各市州要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各项工作指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医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和〈2009年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鄂医改[2009]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鄂医改发[2009]2号),各司其职,加强协同配合。针对当前目标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有关方面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迅速拿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和深化抓落实的责任制度,确保五项改革顺利推进。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并支持试点县(市、区)政府开展工作。试点县(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实施办法,增强基层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内在动力,为全省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积累经验、奠定基础。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省政府将按照责任分工的要求,年底对各地、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哪一个地方、哪一个部门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要确保财政投入。对于医改的资金投入,要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再苦再难,医改资金必须保证”的要求,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提出明年医改资金投入方案,切实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确保有关政府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要加强舆论引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性、社会关注度高,认真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目前,社会上对医改认识不尽一致,需要加以正确的引导。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采取简单明了、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分析和解答,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新的医药卫生体制共建共享的主体。这项工作要在医改办统一组织下有序开展。
同志们,全省医改工作已进入克难攻坚的关键时期。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振奋精神,克难奋进,确保今年医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